**談到與陳怡之的官司訴訟過程,遺囑執行人楊莎蓁不禁淚流滿面。她說,2015年11月2日,張仁淑被主治醫師宣告罹患肺癌第四期,不打算與病魔繼續纏鬥的她,拖著病體回家,拿起最高法院判決用紙為自己立下「自書遺囑」,文中除交代放棄急救外,還要求在十天後火化自己的遺體,並且拒絕舉行任何喪葬儀式,同時也交代了遺產的分配事宜。
**
楊莎蓁透露,2012年,她曾陪姑姑至柬埔寨找尋她的長孫女,姑姑掛念孫女的心情可見一斑,但讓陳怡之憤而興訟的,也正是母親將遺產留給孫女一事。
她說,姑姑過世後遺留8百多萬元現金以及價值3千萬元的房產,但房產已被陳怡之以2800萬元的價格脫手變現。當二位遺囑執行人意外得知張法官的房產已遭變賣,都急得跳腳。
在張仁淑法官立下自書遺囑後,病情突然急轉直下,並於2016年1月7日下午2點30分,在教友的陪伴下於台北仁愛醫院逝世,享壽94歲,曾自豪是女法官協會「年紀最老會員」的她過世後,該會出版的紀念特刊滿是對她的無限緬懷,只是她臨終時,卻不見獨子陳怡之在她身旁。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