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潘姓女警日前在護膚店內被同事查獲,被指疑似生活開銷大,才不惜「下海」兼差,甚至還提供全套服務,更有傳聞她憑藉清純外貌、姣好身材,成為店內紅牌;新竹警方目前雖未查到她賣淫的證據,但她涉足違法場所,已對她記1大過處分,並調職、列為教育輔導對象,詳情仍待釐清。
據悉,潘女的警職資歷6年,月薪約5萬元,父親同樣也是警察,曾上「警廣通訊」月刊宣傳反詐,初步調查家裡經濟狀況正常,卻傳出她因為生活開銷太大,到一間護膚店賣淫;更有消息傳出,她疑似因為168公分的高挑、豐腴的身材成為店內紅牌,還流出一張身穿薄紗內衣、丁字褲、黑色網襪的照片,引人遐想。
另外,潘女在竹北警分局任職時,因護膚店就在轄區內,因而認識護膚店謝姓負責人,而後來護膚店搬家到新竹市,潘女也跨轄區到新竹市出入護膚店,疑似她白天在竹北派出所上班,晚上就趕到新竹市區做小姐,且1周只兼差1次。
對此,竹北警分局長張世儒證實,潘女確實有出入不當場所,護膚店謝姓負責人也坦承認識潘女,目前已將其記1大過處分,並調往橫山警分局、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至於潘女被捕,疑似是警察同事上門消費意外查獲,竹北警分局強調,會再進一步釐清,若查證屬實有兼差,將直接汰除警職。
張世儒也指出,潘女在10日晚上6點的執勤時間,離轄到新竹市,但依規定應返轄簽退,潘女卻請同事代為簽名,並在晚上9點半被新竹市警方臨檢,查獲她在現場抄登資料,因此,除了潘女被記1大過之外,代簽的員警也被記申誡1支。
針對外界傳出,潘女疑似是為了買毒,才下海賣淫,不過,同僚否認潘女有吸毒傾向,可能是因薪水不夠支付房租、生活開銷,才會選擇做小姐賺辛苦錢;張世儒也澄清,潘女並未吸毒,還強調她昨天的採驗結果,證實潘女的各級毒品篩檢結果都是陰性反應。(責任編輯:殷偵維)
留言 24
劉繼廣
疑似是警察同事上門消費意外查獲⋯這同事真沒道義
05月21日08:22
阿富
這種條件又是台灣的,去護膚店並不合理。
05月21日08:20
Kenny
哪一家,我去求證😆
05月21日05:22
蘇怡仁
雷洛傳都有演啦!
廉政公署查財產來源不明罪,那些高階警察很多都講老婆去賣淫賺來的
白手套收賄基層擔重責
台灣警察集體收規費被捕不勝枚舉
高層通通永遠不知道
台灣警察賣淫掙錢,前無古人,瞠目結舌
令人不勝唏噓
背骨叛國內奸匪諜將軍被捕只判緩刑
還能領退休俸
台灣女警缺錢花用竟然只能賣淫
不會去轉軍職嗎?
再笨也知道要去當匪諜!
05月21日04:52
sunny
能賺錢又賺爽!值得尊敬!
05月21日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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