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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力積電與 SBI 破局 黃崇仁:無法承擔新廠量產十年以上

經濟日報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4小時前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記者李孟珊/攝影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記者李孟珊/攝影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記者李孟珊/攝影。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記者李孟珊/攝影。

力積電(6770)與SBI在日本合作建置晶圓廠一案破局,SBI社長北尾吉孝先前公開表示,力積電是家不誠實的公司,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22日親上第一線,在法說會上鄭重澄清,力積電無法承擔日本新廠必需連續量產10年以上的營運,以及截至目前尚未收到SBI完整的籌資、行銷營運報告。

黃崇仁指出,當時和SBI簽訂MOU,是力積電負責技術提供,對方負責財務規劃,可是到今年六月,都沒有看到完整的財務規劃,包括如何籌資、行銷等,另外,SBI向日本經產省申請設廠補貼,雖然獲日本政府支持,可是經產省補貼政策規定,獲得補貼的廠商需保證新廠必需連續量產10年以上,由於金融業出身的SBI並無半導體產業經驗,經產省要求力積電必需共同承擔保證責任。

黃崇仁進一步說,原本去日本建廠是有期望,因為台灣和日本比較近比較有關係,可是力積電沒有辦法承擔從建廠開始到量產約15年的營運,甚至認為沒有一家台灣公司可以承擔這樣的條件,強調這個合作案無關誠信。

黃崇仁還說,由於通膨的因素,以台灣銅鑼廠來說,大約花費400億元,可是日本廠卻要花到1,200-1,400億元,建廠成本「嚇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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