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生不斷收到女助教的騷擾訊息!台中1名蔡姓男子指控,當年就讀研究所時,遭到女助教性騷擾、性侵未遂,並秀出對方傳給他的「我現在想要你的身體」、「我一直想跟你上床這樣好嗎」等話語。不過,法院日前雖准蔡男提起自訴,但法院認為這些話,無法證明有具體性騷及性侵未遂,因此自訴遭台中地院駁回。
根據裁定書內容,蔡男在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間,就讀某國立大學研究所,女助教則為該研究所實驗室的研究助理。蔡男表示,當時女助教利用在實驗室的權勢,意圖性騷擾。當年就讀研究所期間,只要雙方獨處,女助教就會觸摸他的臉、手、脖子、胸部、背部、腰、腿等不雅動作,並威脅他如果不從,會「影響去留」為由進行脅迫。
2014年,女助教帶領蔡男和其他同學參加聯合學術年會,想不到在晚上,卻闖入他的旅館房間,並且朝他趴倒、意圖撫摸他的生殖器,因為蔡男蜷曲身體躲避,才沒有被得逞。蔡男後續還出示了女助教與他的對話,內容包含「我在吃你豆腐你都不知道」、「人不可以外遇嗎,你講那啥,你怎知道,你又沒做過」、「我現在想要你的身體」、「我一直想跟你上床這樣好嗎」、「我昨晚一直想著跟你做那件事,我都快失去理性了,對不起」等話語,並包含脅迫的「算了吧,不想講了,以後你實驗自己想辦法。」
女助教曾對蔡男公布這些對話頗不滿,控告他妨害名譽。不過台中地檢署偵查後,認為被告確實有發送上述文字,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後續再議也被駁回。蔡男認為,這些文字間接證實女助教除了想跟他發生性行為,也暗示他若不配合,將以權勢影響他做為研究生的學習機會,控告她權勢性侵未遂。
蔡男向法院聲請准許提出自訴。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雖然女助教提高妨礙名譽失敗,也能從中看出小薰對蔡男存有情愫與曖昧,但並不代表能成為性交未遂的補強證據。法官認為,蔡男沒有提出其他積極事證,難以依照蔡男單方面的指述,就認定小薰有強制猥褻、利用權勢性交未遂等犯行,最終駁回蔡男的自訴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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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6
Frank L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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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女生說有就是有,男生說有?我拿顯微鏡看一下,時間已過查無不法
之前metoo有什麼追訴期,有人證就起訴了,男女平等?
9小時前
Kennel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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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男女顛倒........
9小時前
RU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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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對男生不公平吧🙁....女生的訊息很明显就是骚扰了啊。。。而且還語带威胁欸
6小時前
鄭哲軒
九成九是顏值問題
6小時前
阿祐
重點是女助教長怎樣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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