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移工來台當阿嬤的看護,卻躺在床上自行產子,雇主無奈表示依法規無法換看護,還要幫對方做月子,看護坦承當初持朋友的檢體接受檢查,隱瞞懷孕的事實來台工作,「孩子的爸目前人在印尼」。雇主協會指出,移工承諾會將小孩送回印尼、繼續照顧阿嬤,但會不會履行合議,「在鬆散不履行合約的台灣,只有天曉得」!對此勞動部說明,移工受《性別平等工作法》保障,雇主不得因移工生產片面解僱,但雇主與移工「雙方合意解約」,雇主可依法聘僱新移工,移工懷孕或生產後無法工作,雇主也可諮詢當地長期照顧中心,使用勞動部補助的擴大喘息服務以及短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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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欣❤
沒事誰願意聘請照顧式的移工,政府一昧的顧及保障移工權益,讓移工們行為越來越脫序,不能溝通不能要求,人是最難管理的,用各種理由就要換顧主要調薪,也衍生出非法移工如此多,社會問題也多。試問移工沒有屢行合約,也無法求償,對顧主沒有任何保障,更換移工再付費一次~應該正視這些問題
10月09日14:33
DEF
這些長的像猴子的外勞什麼時候才可以趕出我們的家園
10月08日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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