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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前空姐怒潑汽油點火奪命!丈夫全身80%燒傷身亡 終判刑12年定讞

CTWANT

更新於 1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 莊于萱
前空姐怒潑汽油點火奪命!丈夫全身80%燒傷身亡 終判刑12年定讞
因爭吵縱火致重傷,最高法院判刑12年。(圖/翻攝畫面)

前空姐李姓女子因與丈夫楊姓男子爭吵,竟於2021年以汽油潑灑對方,並不顧楊男的求饒,冷酷地嗆聲「I DON'T CARE(我不在乎)」後點火,引發火災,造成楊男全身80%燒傷,最終不治身亡,經過漫長的司法過程,最高法院日前最終依《殺人罪》判決李女12年有期徒刑,並駁回其上訴。

據悉,李女與楊男長期有爭執,2021年3月11日上午,李女購買汽油後返回住處,手持保特瓶和打火機進入臥室,開始對楊男進行威脅,楊男被驚醒後,感到不妙,便啟動手機錄影,試圖記錄下事發過程,過程中楊男多次懇求妻子冷靜,提醒李女「油氣會引燃」、「我還想活,不要這樣」,但李女置若罔聞,甚至嗆聲:「I DON'T CARE」。

楊男頻頻求饒,但李女仍持打火機數次點火,最終引燃自己身上與楊男身上的汽油,李女身體被火焰灼傷,慌忙跑向廚房試圖滅火,無奈火勢蔓延至狹小的住宅空間,最終將楊男也困在火海中,楊男雖在火勢稍停後自行撲滅火焰,但仍因大面積燒傷,經送醫搶救不治身亡。

事後,李女在法庭上多次表達對楊男父母的歉意,並表示自己當時購買汽油是出於一時衝動,沒有想到後果會如此嚴重,雖然表達悔意,並在庭上承認自己行為的危險性,但由於事發後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議,且未獲得家屬原諒,法院依《殺人罪》判處其12年徒刑。

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李女曾從事空服員工作,接受過專業的飛行安全訓練,應該充分了解汽油與打火機結合後的危險性,明知風險的情況下,仍選擇用極端手段傷害楊男,構成殺人罪。最終,李女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案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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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4

  • Mo
    台灣司法 哈哈 這樣故意殺人12年
    5小時前
  • nan mo mi li duo
    生性兇殘狠毒殺人放火跟驚世媳婦林于如為詐領高額保險謀財害命殺死母親丈夫婆婆一樣逃死,這種也能當空服員?!空中巴士乘客安全何在?!法院跟財團視人命如草芥有何不同?!可悲驚世駭俗法院,悲哀!!
    4小時前
  • 柯俊鴻
    恐龍衷心祈盼你的至親遭此業報,而兇手1/2刑期六年即可出獄,那將大快人心!
    4小時前
  • 宇瑄yu
    垃圾
    4小時前
  • nan mo mi li duo
    驚世法院下,要人民比誰冤枉嗎?狗屎爛死了
    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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