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大生在國中時期因不習慣住院生活,老師見狀便「特別」關切,多次噓寒問暖取得信任後,竟然對她上下其手,接連4次性侵得逞,直到畢業後都無法擺脫這段陰霾,因此她上大學時決定苦讀法律,鼓起勇氣提告求償,而該名狼師也遭判2年6月徒刑,且須賠償100萬元。
判決書指出,被告李男是女學生國中時期的班導師,2011年初至2011年6月期間,李男因女學生住宿上的不適應藉機關懷,多次要求女學生到辦公室、空蕩蕩教室以及生物實驗室多次性侵得逞,甚至在自家宜蘭住處撫摸對方,進而發生性行為,前後多達4次。
據《自由時報》報導,女學生國中畢業後對這件事仍產生揮之不去的陰影,上大學後攻讀法律系,私下與好友提起此事,決定向李男提告;地院刑事庭對李男進行測謊,發現他在回答「否認有性交」等問題時程波動反應,加上他事後曾向女學生父母道歉,甚至下跪求原諒,因此判他2年6月有期徒刑。
至於民事求償部分,高院認為2年提告時效已過,判李男不用賠,但只就被害人家屬的部分,仍須賠償合計100萬元。
留言 29
Miffy(I-Ching)
HOT
不合理⋯傷害是永遠的!兩年過了為什麼不能追究責任跟懲處?追究一輩子都不為過⋯⋯
2020年04月03日02:13
Eaza
HOT
這種老師應該撤除教職吧~
好個為人師ㄅㄧㄠˇ
公布姓名啦~垃圾
2020年04月03日01:27
fatiQue
HOT
這種老師 直接送北韓槍決即可。
2020年04月03日01:32
IVY
厲害,就是要制裁這種垃圾
2020年04月03日02:11
🌸.vinna🌸23/11/30,迄石西
法律是工具。
2020年04月03日02:1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