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和「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發放1萬元紓困金給符合請領資格勞工。勞動部今(11)日宣布,擴大適用對象,「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者」和「7月份薪資受影響全時受僱勞工」都納為補貼對象,申請期限從8月底延長到9月30日。
勞動部發放紓困金1萬元給全時受僱和部分工時(打工者)勞工,2個計劃原本都採就業保險月投保薪資作為請領資格條件;由於就業保險投保有其限制,包括:超過65歲或已經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原有規劃排除了超過65歲卻仍在職場上的高齡就業者或重回職場的退休者等類型。
「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擴大適用對象。「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者的中高齡、高齡再就業者」,將改採認定今年4月30日(全時勞工)、今年4月任1日(部分工時勞工)受僱參加勞保或單獨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紀錄。
除了擴大適用對象外,月投保薪資級距則照原有計畫設定,包括:全時勞工必須符合月投保薪資仍維持在2.4萬元(含)以上到3.48萬元(含)以下。部分工時勞工月投保薪資必須符合2.31萬元(含)以下條件。其他排除可請領對象的條件仍維持不變。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由於政府資源有限,生活補貼計畫剛開辦的資格條件設定,先給予最需要者,依據後續觀察加上經費仍有可運用空間,且疫情警戒第3級延續到7月份,所以擴大兩個計畫適用對象,「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者」和「7月份薪資受影響全時受僱勞工」都拉進來。
黃維琛指出,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初估適用對象約有47萬多人,放寬適用對象後,預計會再追加約5.7萬人。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7月份有280萬人落在符合請領資格的投保薪資區間,由於請領紓困金必須要有7月份薪資較4月份薪資減損達2成以上這個必要條件,請領受惠人數尚須視實際申請狀況。
「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和「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申請方式和期間如下: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3.0」
1. 申請期間:110年8月13日上午10點至9月30日止。
2. 申請方式:可上專屬網站( https://pt.10000.gov.tw )申請,或持個人任一家金融機構發行金融提款卡,到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所設置實體ATM領取。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提款卡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前開2種方式順利申請者,可電洽勞動部紓困專線「1955」,以紙本方式申請。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2.0」
1. 申請期間:
(1)110年5、6月份薪資受影響的中高齡再就業者:110年8月13日上午10點至9月30日止。
(2)110年7月份薪資受影響者(含中高齡再就業者)110年8月23日上午10點至9月30日止。
2. 申請方式:備妥薪資單、明細或銀行薪資轉帳紀錄、金融機構帳號到專屬網站( https://mol-10000.wda.gov.tw )申請。少數符合資格但無法上網、無金融機構帳戶或有其他原因無法順利透過線上申請者,可電洽「0800-885-123」免付費諮詢專線,將另外提供紙本申請管道。
留言 2
Tony
既然要紓困?政府不趕快直接普發現金的理由究竟是什麼?還要拖延時間浪費納稅錢去印製什麼卷??!🤔
2021年08月11日06:21
JohnChang
這就是綠政府,整天搞階級
紓困和振興都亂搞
讓大綠媒來宣傳
2021年08月11日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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