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日漸增加的性騷擾案,國軍祭出重懲,違反性騷擾程度達重度者,原先規定是記大過兩次,並檢討不適服汰除,由於曠時,現修訂為大過兩次、直接撤職;此外,參謀總長陳寶餘要求,凡涉法者移送法辦外,性騷擾屬上級對下級同步檢討「凌虐」罪責;下級對上級則同時檢討「暴行犯上」罪責。
國防部指出,為貫徹國軍嚴考核、嚴淘汰、留優汰劣政策,減少性騷擾案件肇生,國防部於今年8月邀集陸、海、空軍司令部、後備、憲兵、資通電軍指揮部及資規司、總督察長室、法律司等相關單位召開修訂「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研討會,將撤職、刑責及停止事件調查時機納入修訂要項,並提高懲罰基準。
事實上,根據國防部今年送到立法院的「國軍性騷擾防治認知、樣態統計分析與策進」書面報告顯示,國軍性騷擾年年增加,發生地點以辦公場所最常見,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的樣態最多。
國防部統計,2016到2020年這5年來申訴案總計245件,其中成立157件、不成立58件、撤案26件、審議中4件。以申訴案件來看,2016年為38件、2017年45件、2018年45件、2019年52件、2020年65件,申訴案一年比一年多。報告並揭露,空軍795旅有一件肇案人僅1人,但被害人多達6人。
被害人性別以「男對女」160件最多、「男對男」11件、「女對女」1件。而兩造關係與位階,被害人以「士官階」75件最多、「士兵階」51件次之, 也有12件是尉級軍官、3件為校級。此外,被害人階級職務關係,「上級對下級」103件,「下級對上級」也有4件。
在行為樣態方面,肢體132件、言語26件、簡訊10件、4件是偷拍。事件發生的地點以辦公室142最多件,其次依序為馬路上25件、網路手機簡訊17件、飯店旅館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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