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10月底起行文給各級檢察署及法院」,以「人頭帳戶無罪」建請正視司法系統性人權問題,媒體報導,遭法界痛批司改會是司法太上皇,干涉偵查及審判。司改會今澄清,強調從未主張人頭帳戶案皆應無罪,是要求落實無罪推定,期待開啟公共論辯,持續進行社會對話。
司改會日前發函各地方法院、檢察署,附上「人頭帳戶無罪」的判決書,讚揚判決「精緻審理」、謹守無罪推定,引法界人士質疑司改會是「司法太上皇」。法官協會13日更聲明每一個個案具體情節不同,以律師、學者為主體的司改會若認為法官的努力不夠,歡迎轉任法官共同奮鬥。
司改會今發出聲明並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澄清誤解。司改會表示,未主張人頭帳戶案皆應無罪。相關報導指責「恐嚇司法官」、「下指導棋」、「干涉審判獨立」等,悖於司改會發予法院及檢察署的函文內容,應予以澄清、更正。
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相關認為司改會說一定要對人頭帳戶判決無罪的說法是嚴重誤解,司法機關應去看人頭帳戶的被告有無犯罪故意,若有故意,判決有罪也是理所當然,但在證明之前,不該直接認定有犯罪故意,否則就是違背最基本的無罪推定原則。
林俊宏說,司法實務上,經常把帳戶借給別人的行為認為是犯罪幫助行為,但很多司法實務工作者都發現,在台灣把帳戶借給別人的情況非常常見,這不代表是要幫助犯罪。
司改會指出,近年網路詐騙猖獗,詐騙集團常以求職廣告、申辦貸款、申辦手機門號、網路購物等方式為餌,騙取帳戶或門號;後再以該帳戶或門號向其他民眾詐財。遭騙帳戶者,亦不乏弱勢及涉世未深的年輕族群,相關情形並非僅為單一個案,
司改會表示,近年司法實務慣以「推定故意」的方式,認定這些遭騙取帳戶的受害人有「幫助故意」,而以「詐欺取財幫助犯」,近年更上升至刑度更重的「幫助洗錢罪」將其法辦、判刑、或使其不得不負責賠償其他受害人,致弱弱相殘,漸成難以計量的社會悲歌。
對於法官協會聲明,司改會強調,在多元、開放的台灣社會中,司法獨立絕非建立在不容質疑的權威之上,而是建立在它們總是能以說理回答所有的質疑。
司改會表示,將本於人民權利保障的角度,持續反映民間意見,樂見法官協會發表聲明參與公共討論,期待「人頭帳戶冤錯案」的問題,可持續進行深入的社會對話。
留言 4
Artemis
弱勢民眾永遠是最可憐的,很多人求職、借錢都被要求提供人頭帳戶。
2021年11月15日08:08
sun
司法服務政治久矣
2021年11月16日07:47
Bruce
(對於法官協會聲明,司改會強調,在多元、開放的台灣社會中,((司法獨立)絕非建立在不容質疑的權威之上),(而是建立在它們總是能以說理回答所有的質疑)。)
呵呵呵,屎上屎法機關最好好洨的屁話
2021年11月15日18:13
Lisa Yen
笑話一則
2021年11月15日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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