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 法務部部長鄭銘謙今(16)晚簽准犯人黃麟凱死刑執行,為近5年來首度執行死刑,今晚槍決的犯人黃麟凱於2013年犯下性侵殺人等罪遭判死刑,由於案發當時黃麟凱剛入伍不久,他成為《軍事審判法》修法後首宗由普通法院審理的軍人刑事案件,經三度判死後,最高法院一度發回更審其死刑判決,最後黃麟凱仍於2017年死刑定讞。
黃麟凱在犯案時為軍人身份,他因此成為洪仲丘案促成《軍審法》修法後,首宗非由軍事法庭、而由普通法庭審判的軍人刑事案件,當時因此格外受到矚目。
黃麟凱犯案後於2015年遭新北地院一審重判死刑,後經上訴到最高法院時一度被撤銷死刑,當時最高院發回死刑更審理由為「要確認是否符合人權兩公約之重大之罪」,但案子經更一審後仍裁定為死刑。
黃麟凱而後再度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院於2017年做出最終裁定判死,其「無道德感」成為判死關鍵原因,黃麟凱再於2020年聲請大法官釋憲。
2024年,憲法法庭作出「限縮死刑適用」的憲判8號判決,當時總共37名死囚都聲請釋憲,而黃麟凱在聲請書上大言不慚地說,如果死刑的目的是要威嚇避免殺人犯罪或撫慰被害者傷痛,「沒有任何實證可佐死刑可以達到目的」。
留言 242
李寔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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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雖然不能解決問題
但至少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
ㄏ
7小時前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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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本來就是天經地義
不懂那些廢死團體到底在護什麼人權
死人就沒有人權了嗎?!
7小時前
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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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團體的支持度加起來不到1%,是誰給他們這麼大的聲量
8小時前
義仔
賴皮德趕快把剩下的死囚也全部執行槍決。救救你那可悲的民調。
7小時前
賴智豪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我國最重視人權了,至於被害人已經不在了,就不需要人權了!被害人雖然不在了,但是被害人的家屬們需要的是一個公道,人民希望的是正義得以伸張,司法是公理正義的最後防線,一個國家社會一旦沒有了公理正義,最後剩下的就是不公不義!
大法官要求判死刑必須全部承審法官的一致決,這樣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嗎?一般來說會判死刑的案件都會經過三審,長久以來以終審判決做定讞,這樣不是既合情合理又合法,卻硬是要搞一個一致決,這有點像是以前的都更,只要一個釘子戶不同意,就讓整個都更程序卡死、胎死腹中、前功盡棄!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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