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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中小鋼炮掛拖吊輔助輪趴趴走 警︰影響煞車已違規

中華日報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一輛紅色福斯轎車後輪裝著拖吊車輔助拖吊的「輔助輪」,在台中市街頭趴趴走。(記者陳金龍翻攝)
一輛紅色福斯轎車後輪裝著拖吊車輔助拖吊的「輔助輪」,在台中市街頭趴趴走。(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一輛被車友稱為「小鋼炮」的紅色福斯轎車,後輪裝著拖吊車輔助拖吊的「輔助輪」,二十一日卻在台中市西屯區街頭趴趴走,除被民眾拍下上傳網路還發文表示,小鋼炮後方還有一輛拖吊車追趕,警方對此表示,後輪安裝輔助輪行駛,影響煞車有效使用,已違反道交條例,最高可開罰三千六百元。

有網友二十一日在網路平台Threads貼出一段影片,影片中一輛紅色的福斯轎車,後車輪二個輪子都裝著拖吊車使用的「輔助輪」,看似是要被拖吊,但該車輛卻在台中市文心路往中清路方向行駛,網友忍不住PO文只「驚!!這是什麼情況?」網友質疑,後車裝著拖吊輔助輪,卻在路上趴趴走,這樣就不用繳罰單嗎?還提到「拖吊車在後面追」,但是沒拍到。

由於後輪被裝上輔助輪,如果緊急剎車,車子可能會往前追撞到他車,遇到過彎,車尾更可能呈現拋物線往外甩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網友對此議論紛紛,而轄區第六警分局表示,尚未收到民眾檢舉或報案,請求拋錨車輛協助,但根據該輛轎車的車牌查詢,文心或崇德拖吊場,都沒有拖吊入場紀錄;交通局也回覆無違規拖吊紀錄。

檢視影像中行為,後輪安裝輔助輪行駛,影響煞車有效使用,已違反道交第十九條規定,「汽車煞車,未調整完妥靈活有效,或方向盤未保持穩定準確,仍准駕駛人使用者,處汽車所有人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調整或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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