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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把「博愛座」變法律位階是他!修法理由曝光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06月20日06:42 • 發布於 06月20日06:42 •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因博愛座產生糾紛的事件層出不窮,博愛座否除與否再度掀起討論。(圖/NOWnews資料照)
▲因博愛座產生糾紛的事件層出不窮,博愛座否除與否再度掀起討論。(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近日不斷出現有大眾運輸工具上是否要禮讓博愛座給年長者的爭議,有網友提議廢掉博愛座。不過因博愛座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文規定,要廢除必須修法。而2013年提案修法的是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當年的修法理由是認為,年輕人佔用博愛座成常態,因此修法明定大眾運輸工具的博愛座比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原本僅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依前項研商結果,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

2013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案,「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百分之十五,座位應設於鄰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處,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之地板應平坦無障礙,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之警語。」

當時主要推動此案的是國民黨立委蘇清泉,共同連署的還有當時的藍委吳育仁、蔣乃辛、林國正、楊玉欣、楊應雄、盧秀燕。

當時的提案修法理由,第一點就說,「身強體健之年輕人佔用博愛座椅已成常態,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普及化更造就許多一上車就無視旁人存在的『低頭足』。這些人佔用博愛座後,完全不在乎是否有身心障礙者或老弱婦孺需要博愛座,致使博愛座形同虛設。」

提案說明也提到,博愛座原本只規範在交通部的《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但對於博愛座之比例、提醒禮讓座位警語之播放頻率都未訂定相關規範。因此提案修法,把博愛座提高到法律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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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

  • 陳鈞林
    對象不要寫老弱婦孺,改身弱體虛的人等義辭,會不會比較好?老孺,年齡歧視;婦,性別歧視。
    06月21日06:51
  • Catherine L.
    法令立意良善,壞的是人心。
    06月21日03:27
  • K
    老人該死啦 沒產能 佔著半票在那邊囂張
    06月21日02:42
  • YenChieh
    我覺得不是博愛座的問題,而是變成老人座,這是給需要的人,而不是只有老人,最大的問題還是那些 人 啊…
    06月20日15:51
  • Julian
    那可以請老人去坐伯礙座,別佔著正常人的一般座位
    06月20日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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