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集團主嫌郭姓男子涉以人頭設立14間公司,與第三方支付公司簽約,疑幫助賭博網站洗錢;刑事局日前逮郭男等13人送辦,查扣現金新台幣1500萬元,並申請扣押洗錢帳戶內不法資金1億6000萬元及房產。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天(18日)表示,多家銀行於民國112年間向刑事局通報多間可疑公司帳戶交易異常,經刑事局經濟科及詐欺犯罪防制中心分析研判後,認為公司帳戶可能涉及賭博及詐欺洗錢行為,啟動調查偵辦。
案經刑事局中打第3隊與台北、新北、台中、嘉義市、南投縣等地警察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經蒐證完備後,於113年10月8日兵分多路,同步前往台北信義區及台中等地執行搜索查緝。
警方逮捕洗錢集團郭姓主嫌等成員共13人到案,現場查扣現金1500萬元、電腦、手機、銀行憑證、點鈔機、合約書等相關證物。
警方查出,洗錢集團透過成立14間人頭公司,並利用人頭公司與涉案第三方支付公司簽立代收合約,提供線上博弈公司代收賭客儲值入金金流服務。
部分賭客遇到線上博弈網站不出金而提出詐欺告訴,致第三方支付公司銀行帳戶遭通報警示,第三方支付公司便會協助洗錢集團聯繫賭客簽立和解,並提供虛假文件(如與人頭公司服務合約、訂購單及顧客資料等)予警方,假裝交易為合法行為,以解除警示帳戶,並掩蓋實際上幫助賭博網站進行洗錢金流。
警方全案詢問後,將郭男等13人依營利賭博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聲請扣押裁定洗錢帳戶內不法資金1億6000萬元、房屋及土地各一筆(市價超過2200萬元)。
編輯:秦穎雯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