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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七旬台大名醫外遇藥廠女業務 妻獲賠金遭二審砍剩150萬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6月29日04:07 • 發布於 2022年06月29日03:52

74歲台大醫院神經外科名醫杜永光,2017年外遇卅多歲的孫姓藥廠女業務員,2019年8月還生下女兒,但女嬰出生3個月夭折。孫女不滿杜否認女兒的血緣關係,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並開記者會宣傳交往情事;被蒙在鼓裡的杜妻崩潰,氣得提告、向杜和孫女求償1千萬元。一審判兩人須連帶賠償460萬元,但二審改判賠150萬元即可。

杜永光與妻子1977年結婚,兩個小孩都已成年,而杜出軌所生的女嬰,2019年也經高院判應認領並給孫女代墊的扶養費。杜妻訴苦原本家庭生活圓滿,家境也很富裕,經營的事業累積相當聲譽,孫姓女子卻公開不倫之事,害她飽受外界不同眼光看待。

杜妻說,因此事後她精神非常痛苦,得倚賴藥物和諮商治療,因此求償1千萬元。

孫姓女子則辯稱杜永光追求她時,告訴她已經「離婚」,而且用辦公室電腦開啟他台大醫院病歷頁面,上頭的婚姻欄位確實記載「單身」,她多次向杜要求看身分證,但杜都說「沒帶」。孫女稱相信杜已經沒有婚姻,2017年8月底才開始交往,因杜性需求大而要求到飯店、汽車旅館約會,不過杜因長期服用高血壓藥物,有性功能勃起障礙,只有2017年12月間「成功1次」,不可能頻繁性交。

孫女說,2018年她告知杜永光懷孕,杜卻告知他沒離婚,還要她拿掉小孩,後來女嬰夭折,她憂傷至極。她認為當初是被「騙」才交往,沒有侵害杜妻的配偶權。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杜妻擔任企業負責人,杜永光則是醫學院教授、醫學中心主治醫師,孫女為藥廠業務員,杜與孫女婚外情導致杜妻精神受損,判賠償460萬元。

杜與孫女上訴,高等法院民事庭認定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並產女,共同不法侵害杜妻的配偶權,情節重大,但認為精神慰撫金應以150萬元為適當,超過部分不允許。本案杜和孫女不能再上訴,但杜妻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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