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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重刑難逃? 律師揭「三大鐵證」:柯文哲恐遭判無期徒刑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7小時前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本月遭羈押禁見,除了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疑雲也持續延燒。根據《鏡週刊》今日刊載調查報導指出,已有超過10名政商大咖遭北檢約談;同時還爆出朱亞虎期約支付柯文哲幕僚薪資。律師黃帝穎今(15)日便舉出「三大鐵證」,直指柯文哲犯下收賄重罪,最重恐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黃帝穎今在臉書發文,引述《鏡週刊》的調查報導指出,超過10名政商大咖遭北檢約談,要逐步釐清總統大選期間未報帳的政治獻金金主名單及金額,「在柯文哲USB隨身碟名單中,被記載『500』的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記載『300』的博奕教父陳盈助等人,都已出庭證稱有捐錢。」他認為,這些證據顯示柯文哲USB該檔案並非記載行程、而是帳目!「柯唯獨就小沈1500硬辯是時間,足認收賄心虛!」

週刊報導還加碼指出,朱亞虎曾傳LINE告訴柯文哲:「我跟老闆講好了,壁如姐的薪水老闆會解決。」黃帝穎直指,《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的認定,就算只有「期約」階段仍構成該罪,並不以完成交付為必要。像立委集體貪污案(SOGO案)的判決,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未收到200萬元,仍因期約被判貪污收賄罪。

因此,黃帝穎認為,朱亞虎認罪行賄,供出柯文哲與沈慶京在京華城案中,達成給付蔡壁如薪資的「期約」,柯仍構成收賄罪。

快新聞/柯文哲重刑難逃? 律師揭「三大鐵證」:恐遭判無期徒刑
黃帝穎直指,朱亞虎供出柯文哲與沈慶京在京華城案中,達成給付蔡壁如薪資的「期約」,柯仍構成收賄罪。(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黃帝穎還提到,從最高法院判決到立委集體貪污案陳超明、徐永明的有罪判決,只要金錢與公權力具有對價關係,不論名目是不是政治獻金,都不影響收賄罪的成立。「朱亞虎認罪行賄,就算只有210萬元,因行賄法律要件上是與市長公權力辦理京華城案具對價關係,柯文哲仍構成違背職務收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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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2

  • 陳小潔
    會相信民視新聞的頭殼都壞了
    5小時前
  • Brenda 蔡(楊恩瑀)
    不用點進去看猜也能猜的出來,不是林智群的發言、就是這位黃帝穎…..
    4小時前
  • 傳文
    那殺人犯可以不要放出來嗎
    5小時前
  • 小賀
    媒體整體亂帶風向,講話都可以不負責任,有如馬小姐完全沒事,NCC可以廢除了!
    2小時前
  • Jack
    柯文哲幾時變殺人犯???扯,白痴新聞。 無期徒刑???幾時變死刑??民視報導讓人傻眼
    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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