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9月時宣判死刑部分合憲,其中更指出,未來死刑需經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現金37名的死刑犯當中,有30人的評議簿已經遭到銷毀,導致無法還原當時判決時,法官們的判決是否為「一致決」,勢必要提起非常上訴,更可能重啟審理程序,國民黨籍立委吳宗憲也表示,30名死刑犯在身分轉換期,將可能被釋放,法務部則表示,會請檢察官窮盡一切能事請法院羈押。對此最高檢已經分案,將逐項審查評估。
為了詐領保險理賠金,犯下接連殺人案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和其他36名死囚,申請死刑釋憲,其中1995年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跪在家屬面前聲淚俱下,他和陳憶隆雖然被判處死刑,隨著憲法法庭宣告適用法律違憲,最高檢察署將為2人提起非常上訴,但現在還有更多人也將搭上這台列車,立委(眾)黃國昌說:「有37個案件裡面有30個案件的,評議簿已經銷毀了,那代表這30個本來已經確定的案子,接下來在可預期的未來,會重新審理程序。」
37名死囚中,30人的評議簿早已被銷毀,等於被動開通非常上訴鑰匙,9月釋憲案出爐法官判死得一致決,被視為魔王關卡,釋憲前只要最高法院法官多數決判死刑即可成立,但有不同意見都可以寫在評議簿內,不過釋憲後除了其他限制外,還要求各級法官得「全數同意判死」才行,當初判決評議表,有無符合一致決變得至關重要,但如今被銷毀,無法舉證恐怕得重新提起非常上訴。
立委(眾)黃國昌說:「竟然你沒有辦法證明當初(法官)是一致決,那就是沒有一致決,這會是一件非常大條的事情,那我不知道檢方包括最高檢察署,跟我們院方他們大家準備好了沒有。」藍營立委吳宗憲示警,30名死刑犯可能被釋放,一旦非常上訴成功,身份已轉換為被告,法官裁定羈押前的這段空窗期,都無法限制被告的人身自由。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本(法務)部會要求所屬的檢察官,要窮盡一切之能事鑒請法院繼續羈押。」目前最高檢已經分案逐項審查,但人數眾多是否提起非常上訴,還需要時間評估,但關鍵評議表已經不在,死刑案件將可能重啟審理,生死判決法庭再掀論戰。
留言 3
宅叔
垃圾法官,垃圾民進黨,垃圾廢死,該死的不死,被殺的都沒人權,反而殺人的有人權,希望你們這些家人也被殺,再來看你們會不會廢死
6小時前
Guanyu
立法把這些人養在那些大法官家啦 有夠爛的司法院
4小時前
Ben
死刑犯不槍決;只會替他們找法律漏洞~還要想法去防被釋放?這是什麼歪理?就算法律解釋也不應朔及既往~已死刑定獻的還可翻案?那過去審判算什麼?反正法律就是誰當家誰說了算!
5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