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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為了10萬頂替持毒!缺錢男不甘只拿2萬…自首仍慘遭起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4月30日04:04 • 發布於 04月30日03:59

桃園市一名28歲蔡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得知友人認識一名林姓男子遭警方查獲持有毒品25包,出價10萬元找人頂替。蔡男得知後聯繫上林男,雙方達成協議便前往警局,然而事後蔡男不甘僅拿到2萬元,便在警方調查時自首。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頂替罪嫌起訴蔡男,因符合自首要件,依法可減輕其刑。

蔡男去年8月1日晚間在新北市陳姓友人住處聊天,過程中友人接到一名綽號「阿佑」的來電,指出其友人要找願意替他頂替持有毒品K他命的人,並將給付報酬新台幣10萬元。

對此有經濟困難的蔡男一聽,便透過陳姓友人與「阿佑」聯繫,得知一名林姓男子同日晚間8點40分許,在桃園市桃園區朝陽街2段1號前被警方查獲,扣得毒品25包(另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林男便應允以10萬元為代價請蔡男出面頂替。

隔日凌晨蔡男赴桃園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向承辦員警謊稱前一晚查獲林男小客車上的25包K他命是他所有,然而毒品經送鑑,經檢驗後其中13包未檢出法定毒品,剩餘12包為安非他命,並非K他命,且蔡男僅自林男手上取得2萬元,便在偵查中自首。

蔡男在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找人頂替的林男在警詢時及偵查中證述情節大致相符,且有查獲照片、員警職務報告、雙向通聯調閱紀錄等證物,蔡男與找人頂替的林男犯嫌均堪予認定。

桃園地檢署偵結,依犯刑法第164條第2項之意圖使犯人隱避而頂替罪嫌起訴蔡男,考量蔡男在尚未被警方發現前就主動自首,符合自首要件,依法可減輕其刑,至於因頂替得到的犯罪所得新台幣2萬元,則建請法院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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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28歲蔡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得知一名林姓男子出價10萬元找人頂替遭警方查獲持有毒品25包,蔡男得知後與林男達成協議,然而事後蔡男不甘僅拿到2萬元,便在警方調查時自首,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頂替罪嫌起訴蔡男。記者周嘉茹/攝影
桃園市一名28歲蔡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得知一名林姓男子出價10萬元找人頂替遭警方查獲持有毒品25包,蔡男得知後與林男達成協議,然而事後蔡男不甘僅拿到2萬元,便在警方調查時自首,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頂替罪嫌起訴蔡男。記者周嘉茹/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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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Niclaos Pan
    又是一個87
    04月30日19:37
  • 謝小芫
    才10萬元而已,頂個屁啊!行情是有多爛⋯⋯
    04月30日14:24
  • 無心
    誰叫你不是柯大佬的兒子
    04月30日11:50
  • 昭楷
    中間友人抽成太多
    04月30日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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