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環保署頒發全球「首例」,針對乾粉滅火器的環保標章給回收機構,但卻有消防器材廠商向本刊控訴,滅火器乾粉含有致癌物及多種重金屬,根本不能回收,消防署和環保署此舉明顯是圖利特定廠商,消防器材業者已蒐集證據,打算向調查局提出檢舉。
5月14日,本刊和「台灣區滅火器製造藥劑更換充填工會同業公會」的理事長廖偉任在桃園市大園區的滅火器工廠碰面,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下,工廠已經停工,在炎熱的廠房,廖偉任細數滅火器的製程,講的滿身大汗,一提到消防署、環保署的所作所為更是怒火中燒。
「消防署、環保署的作為,根本是官官相護、互相勾結,目的為了圖利廠商!根本不是要改變業界環境。」廖偉任拿起蒐集多年的資料控訴,怒控環保署即將針對乾粉滅火器推出的標章根本是為了圖利廠商。
不但通過辦法時間點,在乾粉回收再製廠「台灣滅火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根據毒物報告,乾粉滅火器還含有多種重金屬、致癌物,根本不能夠回收利用,廖偉任怒控消防署、環保署,「根本是先射箭後畫靶」。
本刊調查,2018年12月,環保署公布環保標章滅火器修正草案,聲稱是參考國外標準訂定,但環保署卻將世界各國嚴格遵守「不得含有鉛,鎘,銅,鎳,汞,鋅等重金屬。」的標準視若無睹,強勢通過相關辦法,除了引來環保團體痛批,滅火器同業公會更揚言準備資料向調查局檢舉。
面對指控,環保署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處科長李奇樺表示,環保標章認定都需符合主管機關(消防署)規定,他並坦言「環保署沒有針對乾粉滅火器製訂特別標準」。消防署綜合企劃組消防宣導科魏姓專員則強調,消防署負責滅火器滅火性能測試,環保署才是主責廢棄乾粉回收再利用;不過她解釋,乾粉滅火器被驗出的五大重金屬都僅是自然背景濃度,低於管制標準,不會危害環境或健康。
至於環保署、消防署遭控涉嫌圖利簡崇志一事,李奇樺說,「這要問別的單位,是回收體系的問題。」消防署則強調環保標章的發放和回收,都是環保署權責,不是消防署的業管範圍,所以並沒有利益迴避爭議。本刊記者致電承安公司,一員工表示會把相關提問轉告簡董事長(簡崇志),但至截稿前未獲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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