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在野黨提案邀準總統賴清德520就任後到立院國情報告,盼寫下2000年第6次修憲,將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權由國民大會移至立院後首次憲政慣例。但其實除現任蔡總統,前總統陳水扁與馬英九都曾主動表示願到立院國情報告。
其中,陳水扁還曾於2004年9月27日正式「總統咨」,以說明國防軍購與入聯問題為由,請立法院於該會期內,依憲法相關規定「安排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最後因遭質疑是為年底立委選舉造勢,遭當時在野泛藍陣營否決。
1992年第2次修憲憲法後,賦予國會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權力,但當時得聽取的對象為國民大會。2000年第6次修憲將國民大會任務型化後,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對象才改為立法院。
而2000年甫當選的前總統陳水扁也表態會尊重憲法,親赴立院報告。後因當時民進黨團主張總統不應接受質詢,親民黨團認為總統若不備詢,就是對立委訓話,朝野無共識破局。2002年台聯黨團提案,也遭民進黨團反對否決。
2004年陳水扁連任後,9月27日向立院發出咨文,稱「為鞏固國防安全,維護民主自由,促進國家進步發展,爭取朝野支持國家大政方針,希就有關國防軍購、台灣參與聯合國,以及兩岸和平發展等重大政策」,盼安排國情報告。
當時民進黨團一改原先反對立場,還與台聯黨團配合提案,也邀陳水扁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案,但最後居立院多數席次的泛藍認為,扁是為了選舉造勢,才主動要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以欠缺法治基與與辯論機制為由,聯手否決。
2005年10月爭取立法院審議軍購案,陳水扁再表態願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再以沒有詢答機制,遭國、親聯手否決。當時擔任立院民進黨團幹事長的賴清德還批評,國、親違憲,杯葛扁到立院國情報告,民進黨團對此表示遺憾。
2006年3月,總統府再發函當時立法院,盼讓陳水扁就終止國統綱領與國統會運作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再因民進黨團不同意扁聽取「國是建言」並答覆而協商破局。特別的是,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也認為,憲法沒規定總統備詢。
2008年5月9日立法院三讀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補充國情報告法制基礎,還新增規定,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白之處提問,並在總統同意後再進行綜合補充報告,也成現今「統問統答」立論基礎點。
2012年2月換民進黨立委連署提案,要求當時府爭取連任總統成功的馬英九到立院國情報告開放含瘦肉精美牛進口事宜,當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還表示,馬若有意追求歷史定位,到立院國情報告,還應接受立委「一問一答」。
2012年4月民進黨團、親民黨黨團與台聯黨團更聯手提案,邀馬英九到立院國情報告開放美牛等議題,換國民黨團認為即問即答方式違憲,朝野未達成共識。2014年8月台聯黨團再邀馬國情報告張顯耀涉洩密案,仍無共識。
2015年11月馬習會後,馬英九主動表達到立院國情報告「兩岸領導人會面」成果意願,盼建立憲政慣例,立院國民黨團也配合提案,但改要求統聞統答,只是又換民進黨團以不願背書馬習會拒絕,最後在朝野對峙下無疾而終。
2016年5月蔡英文總統上任後,7月就因南海仲裁案失利,遭國民黨團要求到立院國情報告,但民進黨團以程序問題擋下。2017年4月國民黨團再提案邀蔡國情報告年金改革事宜,更直接遭已居國會多數的民進黨團否決。
而即便2017年10月蔡總統鬆口不排斥到立法院國情報告,2019年12月還稱立法院邀請就去,但國民黨團從2017年6月、2018年6月兩度要求蔡報告斷交潮、2020年9月要蔡報告開放美豬進口,均遭民進黨團否決。
留言 22
軒
貪污就是貪污,一個貪污總統用什麼理由特赦?
貪污合理化?還是貪污合法化?民進黨把台灣玩完了,也把自己玩完了,一個政黨連貪污都能特赦,還有什麼事幹不出來。
「誰沒有拿過我爸的錢?」
阿扁笑回陳幸妤名言:沒拿的出聲一下
民進黨誰敢說沒拿阿扁錢
05月12日01:49
中華民國政府的司法是個屁!
所以台灣人對司法已完全失去信任。
這樣的司法還算是民主法治國家!?
如此的邪惡與中國共產黨有何差別?
正值社會各界提出無罪平反、總統特赦主張,暫且拋開扁案結論,陳總統真正需要的是一個受到完全保障的程序正義,也唯有如此,司法才能還原真相,對台灣人民與歷史負責。」
「每一個人如果能先拋開自己對扁案原本的立場,讓自己腦袋完全放空,閉起眼睛靜下心想三分鐘,三分鐘就好,想一想:如果陳水扁不是總統,只是一個普通人,扁案會不會這樣辦與這樣判?」
05月12日02:02
中華民國政府的司法是個屁!
所以台灣人對司法已完全失去信任。
這樣的司法還算是民主法治國家!?
如此的邪惡與中國共產黨有何差別?
05月12日01:51
王小玉
👍👍👍👍👍👍👍👍👍👍👍👍👍👍👍
特赦【貪污扁】,
【傳承、聯手、合作、再出擊】❗
【國庫】通【內褲】,
發財、發財、發大財啦~
💪💪💪💪💪💪💪💪💪💪💪💪💪💪💪
05月12日01:46
一、為何台北地方法院願意冒著違憲違法的質疑聲浪,公然替換法官?如果不這麼做,是不是無法收押陳水扁?或無法對陳水扁判刑?
二、為何特偵組的檢察官越方如要大費周章的飛去日本密會辜仲諒,並唆使他在扁案做偽證?是不是不這麼做,就沒有證據能指控陳水扁?並表示辜仲諒曾在其他案件中,當庭承認自己在龍潭案做偽證。
三、為何特偵組要恐嚇證人杜麗萍,稱如果再說元大集團的兩億元是政治獻金,就會馬上聲押她?是不是不這麼做,就沒辦法成案?
四、為何要押人取供、一再延押、無限期羈押?如果不這麼做,是不是原本的證據根本就不堪一擊?
五、為何 2010 年 11 月 7 日,前總統馬英九要以總統的身分公然指責周占春法官主審的金改案第一審不該判決無罪?相隔兩天後又在總統府內設宴邀請司法院正副院長、法務部長、檢查總長的司法首長,甚至在席間彼特偵組更早宣布一定會上訴到底。如果不這樣下猛藥,是不是怕扁案會繼續無罪下去?
六、為何最高法院要史無前例的自為判決,並創設全新打造的「實質影響力」一說?是不是不這樣做,就無法對扁案定罪?」
05月12日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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