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5億高中生案夏男涉犯偽造文書部分,一審法官認定夏男與賴小弟無親密對話或舉動,且賴小弟沒有同性戀傾向,將夏男重判,判1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二審今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不得上訴,夏男須入獄服刑。
一審時,法官檢視賴生生前與夏男的對話紀錄,發現2人並無親密的對話,且根據賴生學校的同學及老師的證詞中,顯示賴生是異性戀,有心儀的女性對象,並無同性戀傾向,依偽造文書罪將夏定罪,二審認為,原審理由、量刑均有充分考量,夏男之辯解,二審審酌卷內事證,認為不足採信,原審均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至於夏男聲請停止審判部分,二審認為賴小弟死亡不在本案審理範圍內,無停止必要,駁回夏男聲請。
台中地院當時認為,檢視當天戶政事務所周邊監視器內容,2人也沒有任何親密舉止,或其他類似同性結婚可能的徵狀,就連結婚證人也是臨時從超商及戶政事務所內找來,都不是兩個兩情相悅者要結婚,還找來朋友予以祝福的正常行為,因此認定夏男有虛偽結婚意識而涉犯偽造文書的罪名。
法官認定夏男濫用婚姻制度,而背後隱藏了龐大的財產利益,且其犯後態度不佳,始終否認犯行,因此予以從重量刑,判處1年6個月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案件進入二審,夏男依舊主張自己無罪,稱自己雖與賴生認識時間甚短,但與對方已有共同生活的共識。檢辯科刑辯論時,夏的律師請求法官,若最後仍判有罪,希望能夠易科罰金;公訴檢察官說,夏利用賴缺乏社會經驗,誘使賴共謀假結婚,請求法官駁回上訴。而夏男每次出庭,都穿著同件藍色T恤,也成為焦點。
夏男於近幾次開庭都爆發衝突,上月底夏朝源庭後遭到抗議團體追罵,去年12月出庭,夏男遭1名鄭姓男子揮拳擊中下巴,讓夏男氣得向員警大喊「記住他的身分證!」隔兩周後,夏男再次出庭,庭後沒有從門口離開,反而跟法警要求從地下停車場離開,避免過往衝突情況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