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近日公告,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進一步提升網路申報的使用便利性,並調整部分適用對象,以鼓勵更多納稅人採用數位化申報服務。
賦稅署官員表示,近年來積極推動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每年主動以紙本或電子方式通知納稅人試算結果,近期由於網路申報系統流程更新,新增稅額估算表下載功能,民眾進入系統即可取得完整的申報資料,確認無誤後即可完成申報程序。
官員解釋,此次修正調整主要在調整適用稅額試算對象,有三類原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對象將改為不適用,需自行至網路申報系統下載試算表並完成申報。
第一,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完成申報者,課稅年度之前一年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等方式完成線上申報,且未經國稅局現場協助申報者;第二,40歲以下納稅人,非身心障礙或長期照顧需求者,不再寄送試算通知;第三,40至70歲納稅人,同樣非身心障礙或長期照顧需求者,且課稅年度屬不繳不退案件者。
再來是撤銷稅額試算申請期限調整,官員解釋,納稅人原可於每年2月15日至3月15日申請撤銷稅額試算服務,但從2025年起,申請過的納稅人將無法再撤銷,也無法重新申請適用此服務。
此外,官員還說,其他部分則是配合最新法規及實務運作進行微調,像是針對六歲以下子女的幼兒扣除額適用對象等,確保資料收集範圍更為準確,建議民眾多利用網路申報系統,減少紙本通知作業,不僅便捷迅速,也能共同推動環保綠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