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區公所,去年有名年輕的塗姓正妹里幹事,當時因便宜行事,在送役男體位判定及抽籤時間通知、承辦中低收入戶調查表時,擅自為役男及5名中低收入戶代簽姓名交差,還在補助義警制服上,用不實的單據核銷被抓包,廉政署依3項偽造文書罪將她送辦。台北地檢署因為塗女認罪,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但她必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並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檢察官同時依職權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緩起訴適當駁回再議,全案確定。
去年塗女考上高考,並分發到考選部,因當時她還擔任里幹事,據蘋果報導,塗女因怕在離職前無法順利完成手邊工作,於是在兵役課送役男體位判定、以及抽籤時間通知給某位役男時,由於找不到該名役男,她自行在通知書上代簽役男姓名,再將體位判定資料、通知書繳回兵役課。
還有區公所社會課交付塗女轄區內的低收入戶調查表,要求她進行訪視,但塗並沒有實際訪視,明知未訪視5名調查對象,也自行在調查表上偽填5人署押後交差。
此外,塗去年在承辦區公所補助義警制服的業務時,因為有部分單據在里長辦公室,一時找不到單據,所以她心急之下就拿了前年的單據核銷。最後在跟區公所辦理業務交接時,被發現異狀,而被移送廉政署調查。
塗女到案坦承做錯事,檢察官也考量她沒有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考量她法治觀念薄弱,除要求她支付30萬元處分金給公庫外,另須接受6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據悉塗女得知要繳30萬元,認為金額過高,希望能夠減少緩起訴處分金,但檢察官並不同意。。
留言 41
Chloe
笑死人!法治觀念薄弱?這也成為脫罪的理由?每個犯法的人都可以說法治觀念薄弱啊!
2018年12月07日10:05
洪志明
公務員很爛,算新聞嗎?
2018年12月07日09:44
俊榕~
公務員都這樣?
2018年12月07日06:58
Samuel
那一家補習班教出來的,連坐罰款。
2018年12月07日05:34
林文發(發哥)
偽造文書不是公訴罪嗎!沒有最低刑責嗎!怎麼還有緩起訴!這對一般小老百姓公平嗎!台灣現在司法也是只准官員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嗎!台灣總統權力過大到可以隨意亂搞!司法機關理應是最公平的單位確也輪為個人意志在判刑!台灣已完了!小老百姓如沒有關係!沒有錢!就只有認命!台灣現在是有錢有勢的天堂!小老百姓的地獄!
2018年12月07日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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