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飲宴,還以妻兒名義買進翁的公司股票,遭監察院彈劾,成史上彈劾層級最高的司法官。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開庭傳喚翁茂鍾、當時餐敘在場的律師黃泰鋒、楊永成作證;翁茂鍾指出,與石木欽見面皆在「話家常」,縱使詢問石法律意見,石也會叫他去問律師。
翁茂鍾指出,「我比較喜歡交朋友」,各行各業的朋友都有,他和石木欽認識快40年,從石在台南擔任檢察官開始,經朋友介紹而認識,雙方間都是很正常、單純交往,且和石認識這麼久,無論有沒有訴訟都會不定時見面,而雙方見面皆不是討論案件,都在話家常、哈拉一下,他的案件都是以找律師討論為主。
翁茂鍾說,「我比較喜歡交朋友」,各行各業的朋友都有,只要他從台南上來台北,都會隨手打電話詢問是否要聚餐、見面,但不代表一定會見到面,且聚餐吃飯不會討論案情,多人聚餐也不會是討論案情的場合。
審判長根據翁茂鍾筆記本內容,自1997年開始逐一詢問每筆聚會是否屬實?翁茂鍾大多以時間久遠不太確定,但若筆記本有記載應該就有聚會,只有記載的人不一定都會到。
另被問及為何二度在上班時間到有門禁、非私人聚會場所的最高法院和石木欽見面,翁茂鍾說,或許雙方認識太久、互相有信賴關係,剛好他上來台北,就隨性約到最高法院坐一下、簡單拜會,當時應該是電話聯絡後,石下樓帶他進去。
針對石木欽被控以妻兒名義買賣翁茂鍾公司股票,翁指出,公司上市上櫃為分散股權會釋股,他會看朋友有無興趣認股,石木欽應該是有以小孩名義購買佳和集團旗下公司未上櫃的股票,但事後他已將相關公司賣給他人,無從得知公司經營狀況,因此石木欽不會詢問他股票何時該買或賣。
楊永成作證指出,他不認識石木欽,對於聚餐皆沒有印象,今天開庭才知道翁茂鍾筆記本有記載4、5次,「若我看過石木欽4次,不可能對他沒印象」,筆記本記載一定有錯誤的地方。
黃泰鋒也證稱,他曾經和翁茂鍾及一些法官見過面,也曾經作東宴請翁、石等人;被問及聚餐期間是否有聽過翁、石交換法律意見,他則回答「沒有」。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從下午2時開庭至8時結束,耗費6個小時,合議庭諭知11月25日下午2時續行言詞辯論。
留言 4
Tony 張啟敏
哈哈,有大律師指導,就變正常往來啦!
2021年11月19日15:03
Long Li
塔綠班的前官員?
2021年11月19日14:31
黃榮杰
誰敢讓他關啊?到時候全被斗出下三濫的事怎麼辦啊?司法機關是私法機關沒錢判死有錢判生自古皆然!
2021年11月19日15:45
俞明
翁石害死諸慶恩還要逼諸妻女還不該還的債
這是什麼翁石畜生又是泯滅人性的狐群狗黨
法官不重判天理不容翁石再活在台灣的社會
翁石要永遠跪在諸慶恩墳前永不得吃香喝辣
2021年11月19日15:23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