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昨 (26) 日公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正重點包含養殖漁民救助資格放寬、多個蔬果品項的救助金額上調,此外,稻米也正式回歸天災救助項目。過往為推動水稻保險,2021 年時,天災救助項目便已將「稻米」修正為「幼稻」,然而,近年來,農業部已兩度專案開辦水稻天災救助,本次修正內容更形同走回頭路。
對此,產地認為,繼公糧政策宣布後,農業部修正天災救助辦法,更全面保障稻農的營收,不過也應加強水稻保險的推動。農經學者則指出,天災救助開辦、認定爭議多,應回歸保險制度,以客觀數據認定理賠,農政單位不應再加碼天災救助金額,反而應提高保險理賠額度,讓農民更願意投保。
養殖漁民救助資格放寬,部分蔬果救助額度up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自 1991 年發布以來,經歷過 22 次修正。今年下半多個颱風來台,造成嚴重農損,在總統賴清德指示下,農業部緊急開辦天災現金救助,但辦理過程中,許多受災的農漁民因法規限制,而無法獲得救助。
行政院公報第 242 期指出,實務面曾發生,領有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者,因未取得合法用水證明文件、不符救助領取條件,且有海浪越提使得港內漁船抬升上岸、造成損壞。對此,本次辦法修正內容中,增訂取得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者,不受水源有關法規限制,並將在漁港區域漁船(筏)納入現金救助範圍。
多項蔬果天災救助金上調,修正救助次數
行政院公報還指出,近年物價調高,考慮到農漁民災損復耕負擔提高,因此拉高部分作物的天災現金救助額度,例如:草莓、蓮霧、葡萄、梨、百香果、甜柿,天災現金救助額度從每公頃 10 萬元上調至 12 萬元。
此外,今年颱風輪番登陸,有的作物剛復耕又被颱風侵襲,本次修正也調整救助次數,針對長期作物改為同產季一次為限,例如:棗、芭樂、釋迦、荔枝、蓮霧、龍眼。
原為推動保險而刪除稻米,修正後回歸救助項目
除漁業及蔬果的修正內容外,本次修訂草案中,「稻米」也正式回歸。2021 年 12 月,當時的農委會為推動水稻收入保險,於是將天災現金救助項目「稻米」修正為「幼稻」。行政院公報第 235 期指出,水稻發生農損時,原本填補損失的現金救助修正為保險形式,提高水稻產業營業收入。
2022 年水稻收入保險上路,取代原有水稻天災現金救助和稻作直接給付,然而,2023 年小犬颱風來襲,農業部開辦專案性天災救助,部分地區同時出現水稻收入保險及天災現金救助,地方縣市基層均感到困擾,且認為農業部若因民代壓力開辦天災救助,未來推動水稻保險更困難。
今 (2024) 年, 花東二期稻米被康芮颱風收走大半,農業部再次以「本田中後期稻米」名義開辦現金救助。當時,農業部輔導司副司長陳怡任說明,因農民希望儘速領取,才因此開辦現金救助,每公頃救助金額為 1.8 萬元,與水稻收入保險基本型理賠額度一樣,稻農只能擇一領取,且開辦現金救助與保險政策並不衝突,因為農業部想推的是水稻收入保險加強型。
行政院公報第 242 期提到,本此修正草案中,刪除本田中後期稻米、改為稻米,主要是考量稻米遭受天災,為讓地方主管機關更立即掌握稻米實際受損情形,進而建議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救助、加速復耕。
「稻米」不只回歸救助項目,救助金額也上調為 2 萬元。農業部部長陳駿季日前表示,稻作產業升級的配套政策中,除調漲公糧反映生產成本,農業部也發現到天災造成農損,不亞於生產成本的增加,因此新政策規劃中,必須加強保障農民,來面對極端氣候造成的災損。
農會認同修正內容,但也感到矛盾
對於本次修正內容,產地正面看待,但也擔心影響保險政策的推動。蔬果部分,美濃區農會總幹事鍾清輝認為,過往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金額遠低於成本,且蔬果樣態多元,種植方式、成本也差異極大,以番茄為例,溫室栽培的成本遠高於露天栽培,但在天災救助中的金額卻是一樣的,適度上調確實能緩減農民復耕的壓力。
至於水稻部分,鍾清輝坦言,「很矛盾」,日前農業部調漲公糧,將公糧納入水稻收入保險加強型,此時又將稻米再度納入救助項目,更提高救助金額,整體而言,對稻農的保障更全面,但過往為推動保險而將救助項目裡的稻米移出,此時重新納入,「到底有沒有要繼續推保險?」此次修訂內容讓人十分困惑,也不利於後續保險推動。
池上鄉農會推廣部專員莊武憲看法則不同。他認為,天災救助與保險不該「混為一談」,天災現金救助目的在於救急,只有天災來臨時才會開辦,但保險則是產量受損時就啟賠,天災、高溫、豪雨、病蟲害發生時都可能理賠,在他看來,水稻收入保險的功能在於彌補救助的不足。
莊武憲表示,現階段,法規並無強制規定天災救助與保險只能二擇一,多數稻農仍較習慣傳統的天災救助,因此短時間內,保險不可能取代天災救助,而儘管保險理賠較無爭議,加強險的理賠金額也較高,但理賠的認定、計算、發放並不如政策宣稱的快速,目前經驗中,通常要等收割 2 至 3 個月後才能領到理賠,也因此稻農普遍認為「天災救助更快領到」。
莊武憲認為,農業保險是對的政策方向,「要繼續推」,除天災救助外,更應將農業保險制度修訂得更加完善。
楊明憲:現金救助不宜再更動,應提高保險額度
逢甲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教授楊明憲表示,現在台灣農業救助與保險雙軌並行,制度正處於過度時期,保險仍應是未來政策方向,貿然提高天災現金救助金額不利於推動保險,天災救助的開辦有時是基於政治、民意的壓力,且認定有時並不精準,勘災人員無法基於專業行事,反而可能會助長投機行為。
保險起賠與否,基於氣象參數,或是產量減損。楊明憲認為,保險理賠有明確數據為基礎,不僅精準且較無爭議,天災現金救助是需要改革的政策,此次農政單位因成本上揚上調救助金額,但物價指數會逐年成長,不出幾年又要再面臨相同問題,農業部不應再上調救助金額,否則會和公糧調漲一樣「沒完沒了」。
若不調整天災現金救助,相對地,農業保險要提高誘因。楊明憲指出,本次修正內容缺乏對產業的通盤了解與規劃,水稻天災救助額度應維持在每公頃 1.8 萬元,而水稻保險基本型的保額則要提高到每公頃 2 萬元,其他作物也應比照辦理,如此以來,所有作物的保險對農民才有吸引力,透過保險也更能保障真正的務農者。
保險除保障農民,也能協助農政單位制定政策。楊明憲表示,推動保險過程,也能讓農業部知道農民的經營樣態、實際種植成本與產量,一步步建起農業的資料庫,才更有利於精準制定政策,此次若只調整救助項目、上調金額,未來將更難推動保險,台灣農業也難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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