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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全聯惡火奪九命 新菱副理等5人涉過失致死

中華日報

更新於 16小時前 • 發布於 16小時前

台中大肚區全聯倉儲大火釀九死八傷,檢方約詢後包括空調公司派駐現場總負責人等五人改列被告,並諭知五萬至六十萬元交保候傳。(記者陳金龍攝)
台中大肚區全聯倉儲大火釀九死八傷,檢方約詢後包括空調公司派駐現場總負責人等五人改列被告,並諭知五萬至六十萬元交保候傳。(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大肚全聯倉儲大火釀九死八傷慘劇,台中地檢署二十日通知互益營造、新菱公司等二十四人到案。經檢方漏夜訊問,其中五人改列過失致死、過失傷害被告,並諭知五萬至六十萬元交保候傳,其餘請回。

台中大肚還在施工中的全聯倉儲十九日發生大火,造成九死八傷,台中地檢署二十日陸續約詢空調設備的新菱公司、承攬營建工程的互益公司、承攬機電工程的兆申公司,以及負責分包空調配管的紋禕工程行等,包括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共二十四名證人到案。

檢方複訊後認為,事發前從事空調配管的作業人員,以氧乙炔切割樓地板作業時,疑有未盡防火防護措施的注意義務,相關監督人員也未善盡督導責任,才導致火星引燃穩熱板(PS板),進而引發火勢造成九死八傷事故。

經查,檢方就當天起火位置,比對施工配置圖,掌握空調廠商、工班,經比對證詞發現,當天工人使用乙炔切割機就倉儲鋼構的樓地板切割,準備自四樓拉空調配管至下層樓時,因切割會噴濺大量火花,加上施工處非密閉,四面八方仍存有空隙,火花可能因此噴濺掉落才引燃。

檢方也發現,當天切割樓地板時,周圍卻沒有妥適使用防火毯、隔板等防火設施,才認定包括施作工人、督導單位有過失,經漏夜偵訊,將新菱公司擔任總督導的藍姓副理、督導空調配管的陳姓主任工程師,列為過失致死罪嫌被告,各命六十萬元、四十萬元、二十萬元、十萬元、五萬元交保候傳,其餘證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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