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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大變革!司法專業人員「一起考試、再分流」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3月11日11:36 • 發布於 2021年03月11日11:36
考試院正研擬「法律專業人員資格條例草案」,未來法律專業人員將「一起考試、再分流」。(資料照,記者羅綺攝)
考試院正研擬「法律專業人員資格條例草案」,未來法律專業人員將「一起考試、再分流」。(資料照,記者羅綺攝)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回應總統蔡英文司法國是會議「多合一考試」建議,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制職系公務人員考試將有重大變革。考試院正研擬「法律專業人員資格條例草案」,未來法律專業人員將「一起考試、再分流」,經「資格考試」且「實習一年」取得律師執業資格後,再透過「甄選」取得法官、檢察官、法制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值得注意的是,法制職系公務人員不再以高普考錄取,且均具備律師資格。草案細節仍在跨部會討論中,待最終拍板。

考試院研擬共通法律專業資格考

司法改革為蔡英文2016年上任後重大政策,蔡第一任總統任期起召開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2017年提出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其中包括「改善法律專業人才的養成及晉用」,建議未來應建立多合一的共通法律專業資格考試,考生在通過考試之後,均應先經過一年以實務機構為主的培訓,用人機關再依需用名額、培訓成績、考生志向口試篩選候補檢察官、候補法官、律師或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實習一年後依志向當律師、法官、檢察官

現行法律人才考試分散在律師考試、法官檢察官考試、公務員法制類考試等,為呼應司改工程,考試院目前正研擬草案,改革法律人員考試制度,規劃改採「一起考試、再分流」,通過資格考試並完成一年實習後,以「甄試」方式取得法官、檢察官、法制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目前草案也明定,甄選錄取為法官、檢察官者,應分別接受法官、檢察官職前養成教育一年,成績及格者再分派認為候補法官、候補檢察官。甄選方式及錄取條件、養成教育等,由司法院及法務部分別訂定。

目前草案也明定,實習一年期間,將由國家提供生活津貼。此外,資格考試及格者,自及格日起三年內得保留及格資格,三年內可甄選至多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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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2

  • 踏馬的勒 考試制度十年內修改了四五次 一樣培養出一堆垃圾司法官 司改真是一場騙局
    2021年03月11日12:56
  • 還要審核有無黨證對不對? 司法院長都可以內舉不避親,大法官也選顏色正確的,改革?
    2021年03月11日12:59
  • 蓉✿
    教改2.0
    2021年03月11日13:04
  • 河馬*🇹🇼
    透過“甄選”!?嘿嘿嘿,選自己人。
    2021年03月11日14:31
  • 釗 逸
    台灣司法還是個笑話,按不喜歡的應該就是恐龍。
    2021年03月11日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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