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王云宣、陳建華台中報導
有民眾投訴,台中市警局一分局的警用車輛,今年(2023年)2月行經十字路口時,當下已經紅燈,但3秒後,警用車卻無聲無息闖過去,疑似沒有鳴笛,造成用路人的危險,警方事後澄清,當時是在執行勤務,尾隨可疑車輛,也有依規定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
車輛行經十字路口,綠燈亮了,準備起步,這時右邊一台警用巡邏車,衝了出來,沒有減速,路口騎士,嚇到緊急煞車,驚險瞬間,甚至連斑馬線上的路人,也愣在原地。
事發地點就在台中西屯路一段與忠明路口,2月3日上午10點多,當時路口綠燈已經亮起3秒,巡邏車卻直接穿越紅燈,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指控,員警疑似沒鳴笛也沒閃警示燈。
非當事民眾說,「因為通常我們都是辨識聲音,就像救護車開來也是,我們會辨識聲音,警車如果突然這樣衝出來,我可能也會嚇一跳。」、「因為他們在執勤的時候,車子都開很快,這樣的話,一定是比較危險。」
被指控的台中一分局澄清,當下是在執行緊急任務,也有依照規定,開啟警示。
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 賀雲生表示,「員警行經忠明路口時,發現一部可疑車輛,隨即尾隨後方,因擔心跟丟該部可疑車輛,於號誌變換後,仍通過該路口,經查 本分局員警,有依規定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
警方事後提供監視器佐證,當下確實有開啟警示燈,不過到底有沒有鳴笛聲,恐怕只有當事人清楚,好在事發當時,民眾起步車速也不快,沒有釀成意外,警方也表示,未來將提醒同仁,尾隨車輛時恪遵比例原則。
留言 1
阿堃
這民眾是太閒了嗎?
2023年04月11日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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