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才發文「別誣賴」撇性侵學生指控 知名大學男教授5萬元交保

鏡新聞

更新於 04月30日07:18 • 發布於 04月30日07:17 • 鏡新聞
女大生控訴遭男教授拖進研究室猥褻、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女大生控訴遭男教授拖進研究室猥褻、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某知名國立大學教授遭學生指控涉嫌傳訊息騷擾、性侵得逞,校方性平會已啟動調查,警方先前通知教授到案,但他不僅不理,還在臉書發文說「沒有做的事情,別想誣賴在我身上」,不過就在今(30日)上午,教授被檢方帶回地檢署接受調查,檢方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

女大生透過友人,在Dcard發出千字控訴文,披露系上教授藉指導之名,常在大半夜傳訊息騷擾,還威脅反抗或不理會的話,「不繼續教她的小論文、會把她名聲搞臭」,揚言要讓女大生以後在業界混不下去,女大生想著距離畢業只剩半學期,因此決定忍耐。

PO文內容指控,某天該教授用威脅語氣,要求女大生2小時內隻身趕到研究室,女大生迫於小論文及成績壓力而前往,當時雖已4月,她也特別穿了羽絨外套、長袖長褲防範,不過最後還是遭教授帶到研究室的小房間內猥褻、性侵,女大生事後身心崩潰無法到校上課,已於4月20日在律師陪同下報警,為證明真實性,文末也附上報案單。

校方29日回應,獲報後立即完成通報,並對當事人安排諮商輔導等必要協助,性平會於4月25日通知該教師,嚴禁與相對人、同居親屬及相對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接觸,以免觸犯相關法令,校內已儘速召開系院校三級教評會議,商議調整該師教學等工作,並強調本案性平會已啟動相關調查,依調查結果作後續處理。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立即加入鏡新聞LINE官方帳號,隨時掌握熱門話題

延伸閱讀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7

  • maysukida
    垃圾!公布姓名,直接社死他!
    04月30日10:13
  • Jane🎀💝
    八成有啦 這女生冒著被告誣告罪的危險 還有跑程序的種種不便 也要告他
    04月30日11:36
  • 天才小德
    “沒有做的事情,別想誣賴在我身上” 潛台詞會不會是 這一位我沒碰過 不然一般遇到這樣被誣賴的情況 開頭比較會用我來做陳述 例如 我沒做過這樣的事情 會避開我來闡述事情 就算這位女孩沒問題 也要查查其他女孩
    04月30日10:17
  • Monika
    法律系學生不知如何採取法律行動保護自己?性侵要留下DNA採證會嗎?把色狼教授老二特徵,內褲款式顏色講清楚,真相就大白了!
    04月30日13:36
  • 陳思賢♑
    我主張刑法刑期和解算法 應修正為加法 而非減法 就不會本刑三年以上 導致本應𣎴該得到緩刑加害人 因減到兩年以下 因被害人和解可被判減 如果被減至2年以下就可被緩起訴或緩刑 這樣連關都不用關 所以我主張只要有被害人不願和解 所有減刑就不生效 (除特殊理由受害者是原本本的加害者 如原家暴者被受暴者所殺) 且加害人的判刑就得加重1/2 並且以人數計一罪一罰 並且取消刑期上限 例:詐騙加害人騙了100人 不願賠償與被害人和解 被判3年 他就得加重100人乘上他刑期的一半 也就是他得再加150年的刑期 讓被害人心聲可以被表達 法律本來就該幫被害人應得賠償 不管有沒有和解 本來就是應該的 卻成為加害人減刑的理由 加害人去和解代表改過了嗎 別開玩笑了 讓尤其性侵被害人常被嘲諷仙人跳 造成被害人造成第二次傷害 這社會才是有病的 並且我主張越高收入社會特定地位犯法加重其刑 包括特定職業如:老師、法官、檢查官、警察 一但判刑確定刑法須加倍不得緩刑
    04月30日13:35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