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16日)在台北看守所執行槍決死刑犯黃麟凱。黃麟凱於2013年因不滿與女友分手並要求回款,事先策劃犯案,闖入女方住處,先殺害其母親,再將女友勒斃。這是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以來首次執行死刑命令,同時也是法務部相隔5年後再度執行槍決。
黃麟凱與王姓女友從高中時期開始交往,王女與其交往期間,將打工存下的錢交由黃麟凱保管,然而,黃麟凱卻將帳戶中的20多萬元全部花光,王女發覺後向黃追討,兩人因此爆發爭執,最終王女提出分手,黃起意殺人。於是在2013年10月1日潛入王女家,先後殺害其母親與王女。黃麟凱隨後因性侵致死與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並終身褫奪公權。2017年,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最終確定死刑判決。
這起案件是法務部繼五年後再次執行死刑,近年來台灣的死刑案件成為大眾焦點,尤其有三名死刑犯的案件,成為社會討論的焦點:
1.鄭捷案(2016年)
鄭捷於2014年在台北捷運隨機殺人,造成多名乘客死傷,2016年4月22日經最高法院確定判決執行死刑,執行時間於2016年5月10日,地點為台北,此為台灣歷史上第二起隨機殺人事件。
2.李宏基案(2018年)
李宏基因長期對前妻施暴,刺殺前妻後擄走女兒強迫服藥並燒炭共死,於2016年經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死刑,執行時間於2018年8月31日,此案因其極端暴力的手段,再次激起了社會對家暴及死刑議題的廣泛討論。
3.翁仁賢案(2020年)
翁仁賢在2016除夕夜因積怨縱火,導致父母及其他家人共6人喪命,於2019年7月經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死刑,槍決時間於2020年4月1日,是台灣第二起「執行槍決後無人收屍的案件」。
黃麟凱因犯下極其殘忍的罪行被法院判處死刑,他曾透過聲請釋憲試圖延後執行,但最終於2017年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死刑定讞。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對黃麟凱執行槍決,這是繼2020年翁仁賢案後,法務部時隔5年再次執行死刑。
留言 105
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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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加快死刑犯執行速度,節約公帑,也伸張正義,撫慰逝者英靈
8小時前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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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光那些死刑犯吧!最好連詐騙集團也處死刑,這樣就不會有詐騙的案件再發生了!該死的肥死聯盟不要再出來亂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才是讓社會和平的理念!
6小時前
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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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任內打掉33個,蔡英文打2個,賴清德你要打幾個?
6小時前
Echio
什麼正義?🤨
塔綠班為了救民調而已.........
6小時前
小娟 ^^
殺人要償命不是很正常的嗎?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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