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姓男子借錢給女網友沒要回,竟在網路稱女網友「願以性交易抵償債務」。女網友提告他誹謗,高雄地方法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他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傅姓男子認識女網友後,去年借女網友1萬元,後來要債不成,去年6月24日,他便在網路推特社群軟體,公開指這名女網友「她用炮抵什麼的」,並稱女網友「曾表示願以性交易抵償債務」。女網友發現,認為遭貶損名譽及社會評價,控告傅男誹謗。
傅男在警詢及法院審時,認為他自己個人頁面留言及張貼照片,不能引做證據使用,否認誹謗,並稱女網友欠錢不還又封鎖他,且避不見面,為了要催女網友還錢才會張貼文字和照片,他沒有要誹謗女網友的意思。
法官認為,傅男無法具體說出女網友在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向他表明「願以性交易抵債」的事情,卻在不特定人均可瀏覽的推特社群平台,不實指摘女網友,顯然欠缺尊重他人人格法益的觀念,判決誹謗有罪。
留言 3
嘉文
所以女網友要還借款嗎?
5小時前
謝小芫
錢還了嗎?重點
5小時前
R彧
成功保護詐財台女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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