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僑委會提供】
有關媒體刊登文章關切本會產學攜手合作專班僑生護照扣留恐涉人口販運一事,本會說明如下:
一、經本會與教育主管機關合作已完成調查,僑生護照等均由僑生自行保管
有關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僑生護照及居留證等文件疑被學校扣留一節,本會及教育部均至為重視,並啟動相關調查如下:
(一)本會於本(113)年11月1日函知本年28所產學携手合作僑生專班技高學校,重申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僑生護照等重要旅行文件,並請各校填報僑生護照及居留證保管方式在案。經彙整各校回報情形,部分學校為協助學生辦理居留證曾收急保管學生護照,或應學生要求協助保管,目前均未保管僑生護照及居留證。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本年10至11月辦理4場「113年度3+4產學攜手建教僑生專班專案考核」,本會派員出席並與學生實地訪談,未發現學校強迫扣留僑生護照、居留證的情形,目前僑生的護照均由學生自行保管。
二、持續維護僑生人權,適時訪視確保就學權益
(一)鑒於護照及居留證為個人重要旅行文件,本會另於本年11月20日函請各校應於新生或僑生手冊等相關資料中以僑生僑居國語言,載明護照及居留證應由學生自行保管,併將本會緊急通報專線、僑生關懷卡等資訊納入,置於各班級聯絡LINE群組記事本,並請各校建立相關SOP作業流程。
(二)本會適時配合教育部、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辦理產攜專班技高端學校訪視,並外聘考核委員、本會及內政部移民署派員共同參與。另本會每年規劃辦理對技專學校之訪視,亦聘考核委員及邀請教育主管機關、勞檢單位派員共同參與。近年實地訪視未有學生反映護照被扣情形,未來將列入考核訪視重點項目,並不定期邀集相關主管機關辦理抽訪,倘查獲無故扣留僑生護照或居留證等文件,將通報法辦,並依情節輕重處以酌減補助款或來年不核予辦理本專班,以保障僑生就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