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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彰化噁男「網約國小女童」侵犯!媽媽怒報警開告 下場慘了

TVBS

更新於 09月02日08:39 • 發布於 09月02日08:39 • 蕭達多
彰化一名男子約小六女童在車上口交。(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彰化一名男子約小六女童在車上口交。(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彰化一名男子阿嘉(化名)透過社群軟體認識一名國小六年級女童,去(2023)年底三度約女童在車上幫他口交,案經女童母親察覺手機異狀,遂報警提告。彰化地院審後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共3罪,各處3年2月徒刑。

據判決書,阿嘉透過社群軟體認識女童,於2023年12月底下午,二度在某公園旁自小客車內讓女童口交,2024年1月初又約女童在路邊的車上幫他口交。女童媽媽查看手機發覺異狀遂報警處裡,警方扣查阿嘉手機後知悉上情。警詢、偵訊時阿嘉坦承不諱,彰檢偵後依法起訴。

審理時,彰院發現阿嘉有妨礙性自主前科,5年內又故意再犯本案,且犯行手法與前案相同,適用累犯加重之規定。

法官審酌被告明知女童未滿14歲,身心尚在發育、對性事懵懂,竟逞慾對之性交,雖未違反意願,仍對其造成不良影響,念阿嘉坦承犯行、尚知悔悟,與女童家長調解成立,但又未依內容給付第一期新台幣5萬元款項,以及女童母親求重判等情;衡酌被告犯行動機與智識等,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共3罪且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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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2

  • 信攝-Mars
    這種應該強制去勢!政府拿出魄力好嗎?要發生重大案件才會修法嗎?有問題的人是沒辦法教化的
    09月02日08:59
  • R N M
    社群網站真的讓國小國中生陷入危險中 父母真的不能夠這麼早給手機
    09月02日09:53
  • Chiao
    不是發生在權貴的家庭,是不會馬上修法的,現在的政治人物不食人間煙火,跟本不管老百姓死活。一大堆再犯、三犯,還不是都放出來
    09月02日10:11
  • 佩佩
    重刑判3年 ⋯⋯⋯謝謝法官跟律師的幫忙 律師肯定有教怎麼避開獲減刑 法官在護航,未成年判3年還有前科
    09月02日13:20
  • 陳文川
    3年是==?
    09月02日13:50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