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陳姓女子自小曾被開酒店的母親持刀追砍,高一就被逼坐檯陪酒,高三因母親罹癌被迫下海性交易賺取醫藥費;事後母親持續向她要錢,陳女再也無法承受,向新竹地院聲請免除扶養生母義務。法官審理認為,陳母不僅未善盡人母應盡之扶養義務,反而對女兒有重大戕害情事,裁定准許。
陳女說,母親曾分別與多名男性生下6名子女,她到現在還清楚記得約莫國小一、二年級時,母親喝醉時會發酒瘋,動輒持刀追砍她,甚至她躲進廁所,母親還持刀追砍並以刀重擊廁所門,至今仍然餘悸猶存!
她說母親曾經營酒店,酒店小姐送她洋娃娃,母親曾在痛毆她後,將娃娃焚燒的面目全非後撂話,「下一個就是妳!」而她至今無法留長髮,也因童年期間曾遭母親拉扯頭髮在地上拖行之痛苦記憶!
乞討吐司邊果腹 目睹弟被媽賣掉
她8歲時,目睹年僅7歲的弟弟被媽賣掉。她遭母親放在外婆家後,即沒有任何母女互動,她國小就做童工養自己,有時被迫向早餐店乞食吐司的邊邊果腹;也曾窩在學校體育館軟墊上睡覺;高一下學期母親接回同住,竟將她帶至卡拉ok酒店陪客人喝酒、恣意供客人撫摸來換取金錢,所得亦遭母親全數取走。母親甚至有問過當時仍未成年的她是否願意賣淫,遭她生氣拒絕並精神崩潰,罹患嚴重焦慮症及重鬱症。
高三時母親因大腸癌三期需要龐大的醫療費用,她被迫從事性交易,用換來的金錢清償母親之前的健保欠費及醫療費用。
事後她問母親是否知道所有的醫療費用、生活上花費的錢及房租的錢,是從哪來的?母親竟回「我不想知道!」,讓她痛徹心扉,因内心太過痛苦而自殘,後來母親還用各種哭、鬧,揚言自殺手段要錢,讓她不得安寧,她為梳理童年所飽受之創傷及煎熬,已然耗盡了心神!
法官調查,陳母於女兒自幼至成年之前,顯然未善盡其身為人母應盡之扶養義務,反而有重大戕害之情事,情節確屬重大。因此女兒主張依民法規定免除對母親扶養義務,應屬有據,應予准許。
留言 16
泰迪熊
可憐的女孩子出世在這種無情無義的垃圾媽,還被推入火炕賺皮肉錢給她治病,希望女孩子堅強好好保重身體
10小時前
小林
竟然有這種媽媽…唉
9小時前
SC
這種人渣也配為人母🤔
6小時前
阿發
加油,忘了以前重新來過
7小時前
堯
有些人天生就是垃圾,到老了也還是垃圾
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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