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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提「柯文哲條款」擬刪勾串羈押 黃國昌駁斥:與賴清德當年提案一模一樣

太報

更新於 06月07日04:37 • 發布於 06月07日04:34 • 楊亞璇
黃國昌、柯文哲出席民眾黨舉行「雙北龍舟友誼賽&志工嘉年華」。李政龍攝

立法院民眾黨團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其中刪除勾串的羈押要件,被視為「柯文哲條款」,法界、司法界也有不少反彈聲音。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6/7)說,有關羈押要件進一步具體化、明文化,民眾黨團這次提出的修正內容,與民進黨團2008年由時任立委、現任總統賴清德提出的修正條文內容一模一樣,2008年賴清德提出這項修法時,柯文哲還在台大當醫生,把它稱為「柯文哲條款」,完全是在混淆是非。

黃國昌今早出席「雙北龍舟友誼賽」活動時受訪,針對《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修正,台灣民眾黨團之所以提出修正草案,完全是為了落實刑事司法人權、貫徹無罪推定原則,並杜絕壓人取供等違法濫權現象。至於條文細部內容,未來在委員會審查時都可以進一步討論。

黃國昌說,但對於有人刻意將其冠上「柯文哲條款」,他要嚴厲駁斥。有關羈押要件進一步具體化、明文化,台灣民眾黨團這次提出的修正內容,與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2008年由時任立委、現任總統賴清德提出的修正條文內容一模一樣。

黃國昌指出,2008年賴清德提出這項修法時,柯文哲還在台大當醫生,把它稱為「柯文哲條款」,完全是在混淆是非。

黃國昌呼籲,媒體朋友以及關心羈押要件的台灣公民,可以回去翻閱2008年由民進黨團柯建銘、賴清德領銜提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條文,就能看得非常清楚。

他說,至於搜索時,在身體未受拘束前提下,本來就應該可以自由離去。如果禁止自由離去,那就是身體受到拘束,24小時本來就應該從那個時候開始計算,這也不是台灣民眾黨獨創,而是民間版《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中的條文,當初向民眾黨團提出這項建議的,就是現在已出了非常多「綠營大官」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黃國昌批評,因此,民進黨政府與其急著進行政治操作,不如好好冷靜下來、好好反省,羈押制度過去幾年被民進黨濫用到什麼程度,為何社會對於濫權羈押、壓人取供有如此高的反彈。他也呼籲賴清德總統,回去看看自己當立法委員時的發言,高喊不能濫用羈押制度、高喊不能壓人取供。「賴清德,你還記得當年的呼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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