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哭下屬、搞排擠!六福村表演部副協理涉「職場霸凌」被炒 提告連吞兩敗
遊樂園六福村中區行銷處娛樂表演部周姓前副協理,被控於公開場合大罵下屬、聯合其他幹部排擠對方。後來員工離職申訴他職場霸凌,六福村調查認定屬實決定開除。周男提告請求法院確認雙方僱傭關係仍然存在,一審判他敗訴,他繼續上訴喊冤,但高等法院認定他忽視下屬離職率高、離職員工的意見,對六福村用人造成嚴重影響,今(10/13)日再判敗訴。可上訴。
本案源於,周男自2013年10月間開始任職於六福村,但2023年8月開始,有表演部員工向公司通報周男霸凌下屬。六福村職安管理室與人資部組成調查小組,認定他曾在公開場合無端辱罵一名女下屬,還另創新群組、聯合其他幹部排擠對方,甚至刻意不安排工作,讓她練習根本沒有要出場的偶裝。
此外,周男也被查出,看見另一名男下屬在煙火秀時積極撲滅火苗救火,認為對方「功高震主」,不僅傳訊息施加壓力,還聯合新進下屬架空他的表演企劃,讓對方做白工,更謊稱該男下屬與其他員工不合,企圖開除對方。
六福村認為周男身為公司主管,任職近10年,應該很清楚公司的工作規則,也應該以身作則。但人資5度找周男討論他管理下屬不當、霸凌等問題,要求他改善,周男卻仍置若罔聞,最終招來多數員工的強烈抗議。六福村考量,周男的行為超過一般公司管理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已經難以繼續與周男維持僱傭關係,決定解僱他。周男因此提告想保工作,並請求支付積欠的薪水。
一審新竹地院翻閱調查資料,並傳喚相關證人出庭,認定周男未霸凌男下屬,但確實欺負、排擠另一名女下屬,考量他對共同工作的員工施加重大污辱,違反六福村對於「職場暴力零容忍」的政策宣示及相關工作規則,不僅造成女下屬心理受創,也惡化職場環境,嚴重破壞勞動關係間的信賴基礎,認定六福村解僱合理,判決周男敗訴。
周男上訴繼續喊冤,堅稱沒有職場霸凌,主張就算有霸凌,持續時間也很短,沒對六福村造成任何實際危害。
但高院審理後指出,六福村的工作規則明確規定,員工若品行不端、行為粗暴,違反公司服務守則並擾亂公司秩序,或對同事惡意言語攻擊或誣陷、製造事端或挑撥離間,蠱惑人心破壞公司團結而情節重大,六福村都可不經預告,直接終止雙方勞動契約。
高院認定,周男確實管理不當,未能尊重員工專業技能、做好情緒管理,造成表演部多名員工離職,部內離職率甚至高於其他部門。法官認為,周男利用館身分,要求女下屬寫工作日誌,刻意不安排她上台表演,並對她隱匿訊息等行為,已造成女下屬經常哭泣、工作情緒低落,構成職場霸凌,顯見周男違反六福村的工作規則。
此外,高院認為,周男在男下屬適用期期間,先用言語示意對方「不要功高震主」,之後得知男下屬與另一名同事共同策劃萬聖節活動,已經心生齟齬,仍指示統一由該位同事主導,讓男下屬無法主導企劃案,破壞公司團結。
高院認為,周男的行徑造成表演部員工流動性過高,對六福村徵人用人造成嚴重影響,可見公司對周男的信賴基礎全失,無法繼續僱傭,情節重大,六福村決定解僱不違反解僱的最後手段性原則,仍判周男敗訴。
高院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郭顏毓、陪席法官陳容蓉、受命法官楊雅清。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