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案二審首位認罪被告!端木正坦承「便宜行事」 求與柯文哲等人分離審判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一審重判17年,全案上訴二審纏訟。當時替柯文哲申報政治獻金的會計師端木正,一審不認罪也被判刑1年,上訴後改口坦承犯行。高等法院今(10/5)日單獨傳喚他出庭,端木正透過律師表示,當時是監察院催促提出查核報告才會便宜行事,主張其惡性並非重大。端木正辯護律師則請求與其他被告分離審判。
調查指出,柯文哲涉嫌收受210萬元賄款,指示北市府官員圖利京華城,另涉侵占政治獻金6734萬餘元,並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餘元。而端木正當時受任協助柯文哲總統競選總部申報政治獻金,明知競總提出的資料不全、申報內容有問題,卻仍出具查核報告,宣稱「未發現」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的情況,且未經查證登打8筆不實交易支出。
端木正於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犯罪,但一審台北地院認定他沒有確實執行查核工作,依《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判刑1年。端木正上訴後改口認罪,還委任2024年才剛考上律師的女兒,幫他爭取改判可易科罰金的刑度與緩刑。
高院今日開庭,端木正仍維持認罪。
他的辯護律師王聖惠表示,當時監察院一直在催促競總提出查核報告書,當時負責競總財務的李文娟、何璦廷又承諾會事後會補憑證,端木正才會便宜行事,在未確認有無憑證的情況下,登載相關8筆不實紀錄,強調端木正的惡性並非重大。
但檢察官援引原審判決,主張當時在端木正所屬會計師事務所的戴姓員工,曾傳LINE給端木正的陳姓助理,稱「端木來了很認真在做假的差額要上傳」、「端木只想競辦不要再煩他他剛剛說的」,陳姓助理還回答「傳上去了整個過程讓端木自己用他自己上傳的」、「一整個感覺之後要去調查局被詢」。
王聖惠聽聞馬上反駁,戴女當時只是「櫃台員工」,不協助行政事務,也沒獲得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的處理權限,完全不理解政治獻金的申報規定與作業流程,更沒有加入由李文娟、何璦廷、端木正及其陳姓助理組成的4人申報群組,根本無從得知申報情形,主張戴女所言全屬臆測,無法證明端木正的犯罪動機及惡性。
端木正的辯護律師葉建偉則表示,原審將這段LINE對話紀錄列為量刑事由,但陳姓助理在對話中及偵訊時也有提及,他後續並不清楚端木正與李文娟、何璦廷是如何處理政治獻金申報。
葉建偉也援引過往判決,主張原審判端木正1年,顯然偏離類似司法案件的刑度,請求合議庭於二審減輕刑度。他同時希望合議庭考量,端木正的犯罪事實與其他被告各自獨立,後續審判能與其他被告分開進行。
受命法官表示會再斟酌,諭知端木正涉案部分擇期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