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參選人涉「虐童致死」 愛的小手虐死2歲童判刑7年半
高雄市三民區鼎西里一名高姓里長參選人,被揭露曾於2014年涉及虐童致死案件,當時他以「愛的小手」毆打一名未滿2歲男童頭部及身體,導致男童顱內出血傷重不治,2018年經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7年6個月徒刑定讞,出獄後隨即投入里長選戰,引發社會熱議。
這名高姓參選人在社區牆面高掛競選布條,外型年輕清秀、戴著眼鏡,其父親為隔壁鼎金里現任里長,文宣品上更以此作為宣傳賣點。然而有民眾爆料,他正是2014年轟動社會的虐童致死案加害人。
回顧當年案情,一名單親媽媽將未滿2歲的男童託付給高姓男子照顧,男童卻因哭鬧遭到「愛的小手」毆打頭部及身體,最終顱內出血傷重不治。事發當下,高姓男子一度辯稱男童是「從馬桶摔下來」,但男童外公指出,高姓男子已承認男童腿骨瘀青、背後瘀青都是他打的。案發後,男童家屬與高姓男子家屬爆發衝突並撒冥紙,男童母親更情緒失控追打警車。
高姓男子出獄後立即參選里長,引起廣大討論。有里民認為不應該讓這樣的人參選,也有里民表示這種前科看起來不像小前科,可能會比較不好。前三民區鼎西里長朱朝興強調,這種有案底的人絕對不能再提名,不能再讓他有機會參選,政治要清廉,不能涉及賭博、毒品。
根據現行選罷法規定,僅排除貪汙、毒品、槍砲及今年新增的詐欺案,並未將傷害罪和兒虐案件列入參選限制。「民間版選舉公報」揭露,今年議員參選人共1502人中,有125位具有刑事紀錄,其中10人是當選無效後再度參選,另有31組人是本身有刑案又由家人接棒參選。更生人確實擁有重新開始的權利,但選民仍須自行擦亮眼睛,審慎投下珍貴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