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變型保單銷售要加警語 2027年元旦上路
「宣告利率比銀行定存高」、「宣告利率是保單投資報酬率」……因發現部分民眾對利變型保單的「宣告利率」有錯誤認知,金管會修正利變型保單銷售相關規定,提出三項修正,自明(2027)年元旦起實施。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以民眾案例說明,該保單預定利率為1.25%、宣告利率為1.7%至2.95%,保戶兩年共繳保費200萬元,第7年解約領回約212萬元,卻直接比照銀行定存計算,得出年化報酬率僅約0.92%,因而質疑報酬率不如定存。
蔡火炎解釋,宣告利率並非保單投資報酬率,也不是固定或保證利率,而是利變型保單的區隔帳戶投資績效,在扣除相關成本後,回饋給保戶的部分。此外,保戶所繳保費須先扣除附加費用,再依保單條款累積保單價值,不能直接以總保費比照銀行定存計算報酬。
此次修正有三大重點。第一,銷售文件應增列警語,包括商品並非銀行存款或其替代商品、宣告利率非保證利率,以及因收取附加費用,解約金可能低於所繳保費;第二,建立定期通知機制,協助保戶掌握保單基本資料、宣告利率及適用期間、增值回饋分享金與解約金等資訊;第三,保險業應將相關規範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
因考量保險公司仍須調整系統及建議書,新制將於2027年元旦正式上路;業者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處1,2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