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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連續甩袋撞膝…Fumi阿姨被逼讓「優先席」踹飛北捷白髮嬤代價曝!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3小時前 • 發布於 3小時前

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北捷被逼禮讓「優先席」事件,讓Fumi阿姨因此爆紅。(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台北73歲曾姓婦人去年搭乘北捷,多次甩裝有金屬提袋,逼Fumi阿姨禮讓「優先席」反遭踢飛,此事引發熱議。事件過後,曾姓婦人被起底是會議蟑螂、慣竊、通緝犯,爭議事件頻傳。Fumi阿姨也因此爆紅,然而踹人的行為,因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也在近日裁定出爐,原定裁罰6000元,他提出聲明異議,法院改裁處4000元罰鍰,不可抗告。

台北73歲曾姓婦人去年搭乘北捷,多次甩裝有金屬提袋,逼Fumi阿姨禮讓「優先席」反遭踢飛。(圖/取自Threads)

裁定書指出,Fumi阿姨2025年9月29日下午4時許,搭乘捷運在信義安和站的車廂內,遭曾姓婦人強逼讓位引發糾紛,他先後以左、右兩腳,將婦人踹飛,此舉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

Fumi阿姨收到法院裁定書,提出聲明異議,主張遭曾姓婦人以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多次襲擊膝部,幾經忍讓還不斷受侵擾,才以腳踢方式阻止騷擾,應屬合法正當防衛,且他也未成傷,難認有「互相鬥毆」情形,加上是初犯,原處分未審,有裁處未當之情。

台北73歲曾姓婦人逼讓「優先席」反遭踢飛,事件過後,曾姓婦人被起底是會議蟑螂、慣竊、通緝犯,爭議事件頻傳。(圖/翻攝畫面)

經查,曾姓婦人雖多次以隨身物品撞擊Fumi阿姨膝部,當她第四次施暴時,Fumi阿姨就以左腳阻擋,後續對方就沒有接續暴行,勘認侵害已屬過去,與正當防衛不法侵害要件不合。

綜合相關證據,法官認為,雙方的行為,雖有體感疼痛,但都未成傷,且都有互加暴行於人,因此認定「互相鬥毆」並無違誤。

法官考量,雙方因捷運車廂內讓座糾紛,在公眾場所互相鬥毆,對社會秩序、安全造成,審酌Fumi阿姨個人素行,也坦承行為未再滋擾,處分撤銷,改裁處4000元罰鍰,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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