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勞資調解成功率近8成穩定勞資關係
報導 勞資爭議常常不是單純誰對誰錯,而是雙方對法令、契約、期待與現實處境的落差。
調解制度的價值,就在於讓爭議還沒走到撕破臉之前,先有一個可以坐下來講清楚的地方。
宜蘭去年342件申請案、成功率近8成,代表專業調解確實能減少對立。
未來若能再強化勞工法令宣導、雇主人資管理教育與早期諮詢,許多爭議或許能在進入調解前就先被預防。
宜蘭縣政府今(30)日上午在凱旋宴會廣場舉行「115年度勞資爭議調處人員表揚暨感謝大會」,由代理縣長林茂盛頒發聘書給27位第6屆勞資爭議調解委員,並致贈感謝狀給協助調解的社團法人宜蘭縣勞工志願服務協會及獨任調解人,感謝他們長期投入勞資爭議協處。
林茂盛表示,宜蘭縣政府去年受理342件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案,縣府提供調解委員會及民間團體獨任調解人兩種方式,讓民眾依需求選擇,希望在保障勞工與雇主雙方權益的同時,也能降低爭議升高的成本。
縣府指出,勞資爭議常牽涉工資、資遣、工時、休假、職場管理與權益認定,若缺乏中立第三方協助,勞工與雇主容易各說各話,甚至走上漫長訴訟。
調處人員憑藉專業知識與社會經驗,從情、理、法三方面協助雙方溝通,去年調解成功率近8成,已發揮穩定勞資關係的重要功能。
本屆獲聘的第6屆勞資爭議調解委員共有27位,由地方工商代表及具調解經驗的公正人士組成,其中24位為連任。
委員任期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8年7月31日止,未來3年將持續以專業、熱忱與公正立場,協助縣內勞工朋友與事業單位處理爭議。
撰稿: 宜蘭;實際調解案件類型、個案內容及後續權利救濟方式,仍以宜蘭縣政府勞工主管機關正式資料與個案程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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