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4線丟包案舌戰!司機當庭道歉遭拒 檢方求刑11年 家屬飆淚:請判無期徒刑
Bolt多元計程車司機林宇濬今(2026)年1月將溫姓學霸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導致25歲的他遭輾斃丟命,林男被起訴遺棄致死罪。新北地院國民法庭11/5開庭激辯,檢察官斥林男嘴巴上承認過失致死罪,辯護策略卻是「大小通押」,根本沒認罪,犯後態度惡劣,對他求刑11年;溫男父母哭倒法庭,痛批林宇濬殺人,齊聲懇求法院重判無期徒刑。
政大新聞系及企管系雙學位的25歲溫姓學霸,於今(2026)年1月25日凌晨酒後透過Bolt叫車平台,搭上林宇濬的死亡計程車。林男在凌晨2時19分許行經台64線西向27.5公里處時,不滿溫男踢椅背,竟將車停靠在台64線快速道路的路肩隔音牆旁,將倒臥後座的溫男強拉下車。
林男目睹溫男倒臥在車尾道路後,隨即駕車離去,短短不到10分鐘,溫男就陸續被4輛車輾過身亡,檢方依遺棄致死起訴林宇濬,該罪刑度7年以上、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情勢所逼才認罪!檢察官:他只想著自己
新北地院國民法庭連日開審此案,昨天最終量刑辯論時,檢察官強調林宇濬不成立自首,「他的策略是大小通押,又要否認因果關係,代表不認為死亡就是他造成的,他沒有承認任何犯罪,只是情勢所逼,不應該減刑。」
檢方痛斥,林男「積極遺棄」,他並沒有給溫男解釋機會就把人硬拖下車,他的犯行也讓社會大眾喪失對計程車司機的信任。檢方也抨擊,林男犯後態度不佳,說謊欺騙檢警還蓄意脫產,當國民法官問他「重來一次會怎麼做」,他的回答依然只想到自己,並稱希望法院讓他有多一點時間陪孩子。
檢方表示,「不要把『有孩子要顧』當作從輕量刑的理由。懇請各位法官克制,畢竟刑罰的目的並不是讓被告和孩子團圓,不然對沒有小孩的人公平嗎?法庭並不是少子化辦公室。本案的刑度,將決定一條生命的重量以及對計程車制度的信賴,這份判決必須對社會交代。」
檢方表示,綜合斟酌林宇濬的各項量刑情狀後,依遺棄致死罪具體求刑11年。
家屬律師:他說詞矛盾又愛檢討別人
不過,緊接著上場的家屬委任律師則狠戳林宇濬。
律師指稱,林宇濬聲稱自己從2月到11月之間,都沒機會吐實,但這期間,法院開過好幾次準備庭,林宇濬從未更正說詞,隻字未提「拉溫男下車」;實際上,林宇濬一開始打電話報警時,甚至隱瞞自己就是載客司機本尊,其後他雖然主動投案,但應訊說詞依然在卸責,最終是透過行車紀錄器才釐清真相。
律師表示,林宇濬拖到法院審判時才願意承認說謊,但說詞又前後矛盾,他曾稱溫男是正常人,又說溫男讓他害怕,還不斷指責被害人有喝酒、抽大麻和踹椅背的行徑,一邊承認過失致死,卻一邊檢討別人。
律師指出,「如果他有一絲悔意,最基本的承擔就是道歉。」律師說,真有當庭道歉誠意,最正常合宜的時間點就是開審的第一天,趁溫爸、溫媽都在法庭裡,他絕對有大量的時間表達歉意,律師語氣強烈地說,「他卻拖到第三天(庭審)才道歉,而且還道了一個有史以來最沒誠意的歉….」
律師痛批,林宇濬聲稱「賣房子是想賠償」,但實際上,法院在今年5/11就裁准假扣押,家屬於5/29聲請強制執行,法院6/25就囑託查封。林宇濬壓根不知情,在5月底到6月底就囑託賣房,直到7月上旬因為無法過戶,才透過辯護人詢問能否解除假扣押,「他發現房子被查封沒辦法交屋,才會說『願意賣屋和解』。如果真的有誠意,應該在案發後主動向家屬表示,讓家屬安心,明示沒有脫產。但他全都沒做。」
律師沉痛地說,實在不忍心在溫男父母面前詢問和解金數字,因為這是他們養育了24年的寶貴生命,該怎麼「開價」?應該是被告要提出一個和解方案,但對方迄今沒有提,後來還出現賣屋事件,雙方因而停止對話,家屬另外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律師說,林宇濬摧毀了人與人的信任、神聖的職業道德和契約精神。律師提到1996年發生的彭婉如命案,稱該案讓社會對司機的信任崩潰,足足花了30年時間重建信任,大家才敢在深夜叫車,卻被林宇濬的荒唐行為破壞了。「如果他可以輕易被原諒,大家可能都會面臨一個恐懼,司機會不會把我們丟在最危險的路段?拿電影《奧德賽》做例子,信任一旦破壞,崩潰的不只是一座城,而是文明運作的基礎。」
律師懇請國民法庭,無論認定殺人罪或遺棄致死罪,均希望法院能判林宇濬無期徒刑。
林宇濬:曾寫信卻沒寄出
林宇濬的律師則強調,可以理解家屬的哀痛,但請大家思考為什麼林宇濬會在凌晨2點19分做出這個決定?律師認為,林男只是膽小、反應差,但不是壞人,而且被踹踢椅背也不會讓人想殺人,林男不可能想弄死對方。
律師也打親情牌,強調林男以往每天工作10小時,努力賺錢養小孩,現在卻沒了工作也沒人敢用他。「他是兩個孩子的爸爸,孩子也在等爸爸回家,他沒有傷害的意圖,被害人也有他的責任…」律師建請法院能夠斟酌狀況,量處適當之刑。
法官問林宇濬還有什麼話想說?他當庭感嘆,「真的沒想讓他出事…我在想,如果哪一刻,或許我別那麼膽小,在路邊等警察到來,事情可能就不會發生,我沒有想要害人,只是膽子很小,當時是驚嚇過度才會想趕快離開….我知道死者父母的難過,我感同身受,其實我的頭腦慢半拍,我不是不想道歉、也不是沒誠意,我知道他家地址,有幾次想寫信,但律師怕造成二度傷害,我寫了信但放棄『沒有寄』,實際上我一直想道歉。」
審判長當庭遞出橄欖枝說,「林宇濬想當庭道歉嗎?但這也要徵求家屬同意。」林宇濬旋即點頭,但家屬卻示意拒絕。審判長旋即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11/6下午4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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