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家庭減稅!立院三讀:未成年子女免稅額調高至15.15萬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至新台幣15.15萬元,明年(116年)5月申報所得稅可適用。財政部長莊翠雲在草案初審時曾說明,若依政院版免稅額通過修正,預計帶來80億元稅損,將有約237萬個家庭受益。
為減輕婚育家庭壓力並打造友善生養的稅制環境,行政院於6月25日通過修法,參考現行70歲以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加碼50%的規定,進一步擴大照顧育兒家庭,增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的規定。
立法院會今天下午處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施行日期則訂為115年1月1日。
此外,條文也增訂,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保險費,比照全民健康保險費,不受列舉扣除額每年不超過2萬4000元的金額限制。
立法院院會今天同時通過附帶決議,為減輕薪資所得者的租稅負擔,使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減輕稅負的原意,不致因經常性薪資成長而萎縮,請財政部在115年底前,針對減輕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檢討研修所得稅法第17條等相關規定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