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女騎士自摔撞圍籬…鋼條刺心臟當場死亡 台鐵遭判賠2年幼子女139萬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9月05日13:07 • 發布於 09月05日13:02

古姓女子騎機車行經基隆市尚仁街一處彎道,不慎自摔撞上台鐵公司設置的鐵皮圍籬,當場被鋼條刺穿心臟死亡。古女2名子女向台鐵求償349萬餘元。法官認定台鐵設置的圍籬未請領雜項執照且缺乏安全防護,應負賠償責任,但古女也有過失責任,判台鐵要賠償139萬餘元。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古女2名子女律師提告主張,古女去年11月15日晚間11時43分許,騎機車行經尚仁街碰撞台鐵公司設置的圍籬,被圍籬「外露鋼條」刺穿心臟以致當場死亡。

古女律師主張,該道路為供公眾通行的消防巷道,台鐵未請領雜項執照,擅自於其土地沿消防巷道架設鐵皮圍籬,圍籬乃建築法第7條所稱「雜項工作物」,台鐵未向主管機關請領雜項執照,已然違反建築法,圍籬設置迄今屢遭撞擊而已破損,未適時修繕填補,保管有欠缺,提告向台鐵求償包括精神慰撫金、喪葬費與扶養費等共349萬餘元。

台鐵則說,為防人、車不慎墜河,設置圍籬作為「河川區」阻隔與防護的臨時措施,依基隆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管理辦理之規定,作為「臨時措施」之圍籬應可免辦理執照申請,並無違反建築法規定。且事發前圍籬並無鋼條外露,是古女撞擊才破損。

法官審理指出,台鐵未申請雜項執照,藉此規避專業審查,導致圍籬之「結構安全」無從確保,明確違反建築法規定,古女因碰撞圍籬當場死亡,客觀上有相當因果關係,台鐵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責。

法官說,圍籬有張貼「道路叉路口,請減速慢行」之警示標語,法官考量當時天候良好、有照明,古女未注意車前狀況、未減速慢行亦有過失,認定古女應負80%過失責任、台鐵負20%責任,判台鐵共要賠償精神撫慰金等共139萬餘元。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女騎士撞圍籬鋼條刺心臟當場亡,台鐵遭判賠2年幼子女139萬。記者游明煌/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再爆A了7億!兆基屋管案檢調第2波搜索 接董座48小時閃辭李文詳被傳喚

三立新聞網
02

「台灣人的最好」對話紀錄曝光!假求職真摘器官⋯3豬仔出境前獲救

三立新聞網
03

遭誤會是「鍘美藝術節」主辦!陳幸妤急喊:不要添亂啦

EBC 東森新聞
04

騎士被撞成重傷…搶命10天後不治!亡者妻告害命女大生「免入監」原因曝

三立新聞網
05

台中逆子討200元電話費遭拒!活活掐死老母親…國民法官重判無期徒刑

三立新聞網
06

獨家》桃園市這里徵里長!7連霸櫻花公園里長喊退休 竟無人登記參選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