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林國漳:強制辯護不是包庇 而無罪推定是律法精神

宜蘭新聞網

發布於 1天前 • 宜蘭新聞網

民進黨宜蘭縣長參選人林國漳今(28)日拜訪宜蘭縣新聞記者公會時,針對坊間「政府編列億元經費給法律扶助基金會,卻都拿來幫加害人辯護」的說法提出澄清。

他以曾任法律扶助基金會宜蘭分會會長6年的經驗表示,法扶服務對象並非只有刑事被告,也包括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中的經濟弱勢、被害人、原住民、勞工等族群,不能簡化成「法扶都在幫壞人」。

林國漳表示,法律扶助基金會約於2004年成立,宜蘭分會則約在2004或2005年間設立。

他當時擔任扶助律師兼審查委員,後來接任宜蘭分會會長,任期一屆3年、共做了兩屆6年;卸任後至今仍是法扶會員、扶助律師兼審查委員。

針對外界質疑政府每年編列預算給法扶,是否等於用公帑替加害人辯護,林國漳說,這樣的說法「其實是誇大了」。

他指出,法扶案件類型很多,包含民事、刑事與行政案件;在一般民事與刑事案件中,原則上是以經濟弱勢為優先,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兩項條件:一是經濟狀況達到弱勢標準,二是案件初步審查並非「顯無理由」,也就是訴訟上必須有一定道理。

他進一步說明,部分報導或輿論批評的,應是刑事案件中的「強制辯護」類型。

依刑事訴訟相關規定,若案件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審判時必須有律師為被告辯護,這是法律明定的制度;法律扶助法也因此規定,這類強制辯護案件原則上不審查資力,只要符合條件,就可申請法扶。

林國漳強調,除非社會認為制度不合理而修法,否則在現行法律下,基於無罪推定原則,被告尚未被法院判決確定有罪前,仍應保障訴訟權益。

他說,不能因為法扶承接強制辯護案件,就把法扶說成是在幫助壞人。

他也提醒,即使法律扶助基金會不指派律師,在強制辯護制度下,法院仍須依法指派公設辯護人或律師。

換言之,這不是個別單位「選擇要不要幫被告」,而是法律為保障訴訟權所設計的程序要求。

林國漳表示,法扶同樣協助被害人,被害人也能申請法律扶助;在民事案件中,不論原告或被告,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也都可能獲得協助。

除經濟弱勢外,法扶也針對原住民、勞工等族群設有相關特別方案,例如協助法律知識較不足的原住民,或協助經濟弱勢勞工面對企業爭議。

他說,法扶做的許多工作,核心都是輔助弱勢。

外界若只凸顯一部分刑事被告接受扶助,就說成「法扶都在幫助壞人」,並不完整。

刑事被告在形式上可能被指控犯罪,但到底有沒有罪、責任多重,最後仍要由法院判決確定。

在民主法治社會裡,弱勢者的訴訟權、被害人的求償權、被告的防禦權,都是司法公平的一部分。

如何避免錯誤標籤化,同時讓制度更透明,是接下來公共討論應該聚焦的重點。

林國漳說明重點一次看 爭點 林國漳說法 法扶是否只幫被告 不是,法扶案件包含民事、刑事、行政,也協助被害人 一般案件申請條件 經濟弱勢,且案件非顯無理由 強制辯護案件 最輕本刑3年以上案件,審判時依法需律師辯護 是否審查資力 強制辯護案件原則上不審查資力 為何被告也能受扶助 基於無罪推定與訴訟權保障 法扶服務族群 經濟弱勢、被害人、原住民、勞工等 林國漳經歷 曾任法扶宜蘭分會會長兩屆6年,現仍為扶助律師兼審查委員 撰稿: 宜蘭。

實際法規條文、申請資格、經費規模與案件統計,仍以法律扶助基金會及主管機關正式資料為準。

★立即關注《宜蘭新聞網》Line官網!宜蘭在地新聞訊息不漏接!★

圖/宜蘭新聞網
圖/宜蘭新聞網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凌虐女兵「拳頭塞嘴8分鐘、半夜抓蜘蛛」 陸軍269旅女中士被起訴求重刑

太報
02

南投重大車禍!多車連環撞「3人當場死亡」

太報
03

遭鬼公公割喉…毀容亡!媳婦弟心碎控訴:帶走小孩引她步死路

三立新聞網
04

監院彈劾楊珍妮!四罪狀阻撓顏慧欣參與業務

NOWNEWS今日新聞
05

謝龍介爆地方盛傳民進黨高層親屬赴中失聯 邱垂正證實昨獲報

鏡新聞
06

獨家/百億黃金帝國崩塌!聖石老董包養女奴、SM馬拉松 入獄竟享「鑲金立委」接力特見內幕曝光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