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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信千萬騙局獄中身故 歹路不能走的沉痛警鐘

宜蘭新聞網

發布於 1天前 • 宜蘭新聞網

前宜蘭縣政府公共造產基金專員許智信,因假借「縣長秘書」名義,對外宣稱能取得未公開政府採購標案或投資機會,向多名社會友人詐取鉅額款項,案件歷經法院審理,部分罪刑定讞入監,另有十罪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累計刑期達73年2月。

今(31)日許智信在服刑突發胃出血送醫,經緊急開刀並裝設葉克膜搶救後仍告不治,已報請檢方相驗。

消息傳出,讓這起案件更添唏噓,也成為「歹路不能走」的沉痛警鐘。

依法院審理判決資料,許智信曾受宜蘭縣公共造產基金僱用,於2020年2月至2023年9月間擔任業務員、管理員及專員,負責推展公共造產業務,並支援縣長室基層服務。

檢方指控,他對外宣稱自己是縣長秘書或助理,藉此取得他人信任,再以「有未公開政府採購標案可投資」、「有投資案可獲利」等說法,向多人詐取金錢。

案情指出,許智信於2021年6月至2023年9月間,向10名被害人宣稱有政府採購標案投資機會;又因積欠高利貸,於2023年1月至9月間,再以投資名義訛騙7名被害人,合計詐得約6500萬元,僅返還部分款項。

宜蘭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其利用公務員身分與職務機會詐取巨款,敗壞公務人員形象,判處有期徒刑。

許智信曾上訴否認,案件進入二審、三審後,最高法院先就其中七罪駁回上訴,判刑2年6月定讞,許智信因此入監執行。

其餘十罪經發回更審後,高院更一審認定許智信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最高法院再駁回上訴,十罪各判7年2月至7年10月不等徒刑,累計刑期達73年2月定讞,後續仍待檢方依法聲請定應執行刑。

一名曾在縣府體系工作的人,本可把公務經驗用於服務地方,最後卻因貪念與謊言,一步步把自己推向司法深淵。

更令人感慨的是,從被害人信任、借錢投資,到家庭破碎、朋友反目、牢獄定讞,這起案件不只毀了一個人的人生,也讓多名被害人承受難以追回的財務損失。

這起案件最值得警醒的,不只是刑期多長,而是它揭露了熟人詐騙最危險的破口:用關係包裝利益、用身分換取信任、用下一個謊圓上一個謊。

當一個人開始相信「這次先騙一下,之後再補回來」,歹路往往就已經打開。

對社會大眾來說,凡是宣稱「保證得標」、「有內線標案」、「公家案穩賺不賠」、「認識高層可安排投資」的說法,都應提高警覺。

政府採購有公開程序,公務員更不可能私下販售標案機會。

越是打著關係、人脈、內線名義的投資,越可能是詐騙陷阱。

對公務體系與政治工作者而言,這也是一次深刻提醒。

公職身分與接近權力的光環,不能成為個人牟利工具;一旦拿公共信任去換私人利益,傷害的不只是被害人,更是整個政府形象與民眾對公共制度的信任。

許智信案最後留下的,不是風光,也不是人脈,而是刑期、被害人、破碎信用與地方社會的警惕。

人生路很長,但歹路一步踏進去,可能就再也回不了頭。

這起案件值得每一個人記住:錢財可以再賺,信用一旦毀了,人生也跟著崩塌。

撰稿: 宜蘭。

實際死亡原因、醫療處置、監所管理及相驗結果,仍以檢方相驗、矯正機關與司法機關正式說明為準;相關犯罪事實則以法院確定判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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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宜蘭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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