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海峽導報3-1》昔操控民調欲影響總統大選 今指示朱政騏刺探立院密件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本報追查,中共官媒《海峽導報》對台滲透不只指示朱政騏偷拍立法院密件案,其新聞中心主任王煒及記者林靖東,早已在前年總統大選期間指使媒體人林献元、退休副教授蘇雲華製造偽假民調;此案二審認定二人受指示協助中共介入選舉,判林9月、蘇6月徒刑,並宣告緩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檢調查出,林献元2023年12月,透過通訊軟體將捏造的民調資料傳送給王煒,而林献元則收受王煒匯入的多筆人民幣款項,總計約13萬2230元,其中部分用於宣傳費用。
林献元在公司設立過程中,以借款、轉帳及存摺影本等方式,表面完成股款繳納,形成財務報表與登記文書不實紀錄。他透過友人借款30萬元,再由配偶轉帳至公司帳戶,製作股款已繳納證明,最後將資金回流原借款人名下,未用於公司經營,使不知情公務員誤認資金已到位。
檢調追查,在民調操作上,蘇雲華自2023年11月24日起,在各地火車站佯裝製作民調或自行編寫不實手稿,交由林發布;林献元則捏造民調發布到多個網路平台,暗示藍、綠陣營競爭激烈,誘使泛藍選民放棄支持排名第3的「柯盈配」。
此外,林献元發佈前先將造假數據傳給《海峽導報》幹部兼記者林靖東,再由林靖東撥款至微信帳戶。林在操作過程中指示蘇「有始有終,才能請款?」對此,蘇則回應「老師配合你!」
法院認為,二人手法精密,操作時間連貫,利用網路媒體分散發佈訊息,使不實民調看似多來源、可信度高;林透過不知情友人經營媒體平台降低涉案風險,蘇負責數據與假象營造,形成完整鏈條,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損害選舉公正;一審台中地院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處林8月徒刑、蘇4月徒刑。
二審認定,林献元與蘇雲華協助中共介入我國大選,考量二人部分認罪且具悔過態度,宣告緩刑。檢方不服量刑過輕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認定二審量刑理由充分,未逾裁量範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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