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市場董座是肥貓!漲管理費發自己5個月年終 理由:領導有方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煥湘被爆料,就任7年以來,年年溢領1.5個月年終獎金,甚至調高魚市場的管理費後,再以「領導有方」名目,幫自己加發5個月年終酬勞金。民進黨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痛批李煥湘是吃相難看的肥貓,要求市府徹查。
簽呈順序大亂!漲規費再誇「領導有方」自賞35萬
謝志忠列出,簽呈層級順序錯亂、離譜,加發獎金的簽呈竟是董事張、秘書先簽,總經理之後才簽上;且李煥湘透過調高「供應人及承銷人管理費,從千分之三十一,一口氣漲到千分之三十五」,讓魚市場這筆收入每年暴增800多萬元,再自嗨以「領導有方、運籌帷幄」名目,獨為自己加發5個月年終酬勞金、共35萬元,明顯自肥。
資方竟領員工年終!7年超領120萬「吃相難看」
謝志忠不滿,李煥湘身為董事長,是資方、並非員工,除了幫自己加發5個月年終酬勞金,更從109年上任起,另外年年溢領1.5個月年終獎金,明顯自肥,合計7年來多領走120多萬元。
議員怒:董事長還自創「監督費」名目自肥
謝志忠表示,依《台中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及股東代表、專業委員費用支給辦法》規定,董事及監察人僅能夠根據辦法第五條:「三節慰問金中的春節慰問金新台幣每人兩萬」,然而,李煥湘卻以「監督費」名目自肥,加領5個月獎金,合計35萬元,全公司唯一,其與公司既有費用支給規範明顯不符。他質疑,相關情形恐非單一年度發生,要求市府全面清查歷年支給情形,釐清「監督費」名目究竟從何而來、每年實際支給多少。
市府回應:122萬溢領款全數繳回 強調將嚴查追究
對此,台中市農業局說明,魚市場雖為民營公司但含有官股,市府有監督之責,董事長相關報酬支領也須依據《公司法》規定,市府調閱董事長李煥湘上任以來全數酬金支領情形,確認其自108年至今共溢領年終獎勵金與酬勞金122萬5000元,市府已去函公司要求李煥湘全數繳回,並確認公司目前已收到全數款項;針對董事長與相關牽涉人員是否違反公司規定,農業局也將要求公司務必嚴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