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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少年進景美夜市索「保護費」! 北檢求重刑給震撼教育

CTWANT

更新於 01月29日04:15 • 發布於 01月28日01:39 • 翁靖祐
景美夜市數名攤商遭18歲少年討保護費(圖/翻攝畫面)

2025年9月間,黃柏勳(18歲)、徐瑋駿(20歲)、馮炫閩(20歲)前往台北市文山景美夜市,對5間攤商進行恐嚇並索取租金,全案遭數名攤商報警後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今(1月28日)偵結此案,依恐嚇取財未遂等罪起訴3人,並向法院建請,對3人合併執行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

黃柏勳和李傳修2025年9月3日晚間7時許,騎著普通重型機車前往景美夜市,對某知名海產餐廳的2名人員說道,「讓你們經營很久了,我們要把店接回去做,給你們一個禮拜的時間」、「你們在這裡做這麼久了,現在換我們來做了,不然你們每個月看多少給我們」、「下週會再過來」等語。

同年的9月6日晚間7時許,黃柏勳又再和徐瑋駿、馮炫閩及另名未成年的陳姓少年,共同駕車前往景美夜市,對知名麻油雞店等4家店家出言恐嚇,並說出,「你們店開這麼久了,我們年輕人也想要做,現在看你們是要搬離開這邊做,還是看你們每個月給我們多少錢」、「一個禮拜後會再過來」等語。

全案經5名被恐嚇的攤商報警後,由警方介入處理,並於去年的9月依法送辦,台北地檢署於今日偵結此案,依照恐嚇取財未遂等罪起訴黃、徐、馮3人。至於李傳修,目前仍於另案通緝中,而陳姓少年部分已經移送少年法院處理。

針對本案的3名被告,檢方考量3人收取保護費的行為,已導致社會產生恐慌、不安,且成為社會矚目案件,為維護社會治安與司法公信力建請法院對被告科以嚴厲刑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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