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福倉儲大火猛燒21天…爭鮮3.5億貨物全毀 求償4386萬卻敗訴
全台最大低溫倉庫「美福倉儲」2022年發生大火,燒毀爭鮮公司囤放價值3.5億元的貨品。爭鮮雖獲產險公司理賠2.2億餘元,但在計算貨損及後續進貨、調貨價差後,認為仍有4386萬餘元損失不足清償,進而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一審判爭鮮敗訴,倉儲免賠。可上訴。
2022年3月10日晚間,位於桃園蘆竹的美福倉儲發生火災,火勢延燒3個禮拜才撲滅。調查指出,火災事故源於倉儲4樓4B冷凍庫附近,原因為電氣起火燃燒,導致爭鮮公司儲放在倉庫中的貨物付之一炬。
爭鮮主張,先前雖透過產險公司獲賠2.2億餘元,但仍有1億2879萬5660元貨物耗損未能獲償,另因貨物全數燒毀必須重新採購,計算後續進貨、調貨的價差,產生額外支出2041萬9293元,合計受1億4921萬4953元損失。
不過訴訟期間,由於美福倉儲投保的產險公司已給付保險金,爭鮮受償後,仍有4386萬1302元不足清償,因此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請求美福倉儲、時任公司負責人李森波連帶給付。
美福倉儲辯稱,相關人員發現起火後已於第一時間通報,消防局也趕赴現場撲火,未料初次撲滅後卻因不明原因復燃,持續悶燒21天,但火調鑑定書無法查明確切火災起因,僅能排除自燃性物質、菸蒂引火等可能性,綜合推論為電氣起火,屬於假設、研判。
美福倉儲指出,火勢第一次被認定撲滅時,冷凍庫內的爭鮮貨物都尚未受燒,後因消防單位未完全撲滅自行撤退,才導致火災復燃並燒毀貨物。另倉儲內冷凍冷藏設備、電氣設備、消防設備等的設置與維護,也均合法合規,並無過失責任。
北院審酌,綜合火調鑑定書及鑑定人員等證述,眾人對於起火原因均稱無法確定,僅能透過刪去法,研判電氣因素可能性較大,但仍無法確定火災發生過程,難以排除如動物啃咬或供電端問題等,這類無法歸咎管理人的狀況。
北院認為,爭鮮沒能合理主張及證明起火原因,而無法歸責於美福倉儲;又貨物燒毀是因延燒狀況導致,火災的發生與貨損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自然不能要求美福倉儲及李森波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一審判爭鮮敗訴。仍可上訴。